桂林市表彰109个消费维权“诚信单位”
本报讯(记者韦莎妮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消费者协会对2019年度桂林市消费维权“诚信单位”予以表彰。
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销售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市消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争创桂林市消费维权“诚信单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企业自愿、严格审查、择优选定、慎重确定的申报审批原则,初选出多家单位并于2020年2月28日进行了社会公示。
根据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对桂林航空有限公司等109个桂林市消费维权“诚信单位”予以表彰。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继续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引导企业不做误导消费的虚假宣传,有诺必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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