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七星区推出八条措施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发展

桂林晚报 2020-03-10 11:5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王亚东记者邱浩)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支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催生新经济业态新发展模式,桂林高新区七星区制定了支持辖区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桂林高新区七星区推出八条措施包括:加大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自治区级重大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补助5万元,总投资5-10亿元(含10亿元)补助3万元,总投资2—5亿元(含5亿元)补助1万元,总投资2亿元及以下补助5000元;市级重大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补助3万元,总投资5-10亿元(含10亿元)补助1万元,总投资2—5亿元(含5亿元)补助5000元,总投资2亿元及以下补助2000元。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力度。一季度完成计划投资量的在库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5000万元项目每个一次性奖励5000元;一季度新入库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5000万元项目每个一次性奖励3000元。

同时,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中小企业承租政府资产(包括园区的标准厂房、孵化中心的办公场地、创业基地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020年2月到6月的租金;一季度产值(或销售额、营业额)超过去年同期80%以上的在库“四上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外地返回的“四上企业”员工,符合隔离要求的员工,鼓励企业租用闲置宾馆,给予外来员工每日50元,总计不超过750元的租房补贴;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简化申报流程,协调银行加快放款进度,经过审核后企业可获得一年期100万元以下孵化资金,或者100-10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一季度开复工的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规上企业工业项目,在2020年2月和3月在施工工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给予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全面实行重大项目“双容双承诺”。实行项目业主承诺制,项目先开工,手续可同步或延后办理。各职能部门容缺办理土地、规划手续,并实施网上审批,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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