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出台7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和项目全面复工复产

桂林日报 2020-03-04 10: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倩通讯员李怡慧)2月28日,记者从象山区政府了解到,象山区委、区政府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相关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疫情低风险地区全面加快复工复产的要求,制定了7条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措施。

面向辖区企业的措施包括:

建立“三个一”联系服务机制。区领导跟踪服务的重中之重、重大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由一名处级领导负责协调服务、一名科级领导负责现场服务、一名防疫干部负责防疫服务,全权负责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对固定资产投资新入库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凡在2020年3月底前新入库(统计固定资产项目库)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奖励2000元;凡在2020年4-6月入库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奖励1000元。

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承租区政府国有房产(含一乡三办和辖区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户),2020年2-4月免收租金,2020年5-6月租金减半。

在此基础上,象山辖区2019年纳税金额100万元(含)及以上且在库的“四上企业”,还可以享受到: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2020年2-6月新增的企业贷款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区政府在积极向自治区、桂林市两级财政争取配套贷款利息补贴的同时,再按每家企业贷款利息的20%给予补贴,补贴利息期限为2020年2-6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在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获得的贷款利息补贴已覆盖2020年2-6月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不再给予补贴。

给予交通补助支持企业员工返岗。对企业在2020年3月1日前通过包车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返岗率达到9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员工返岗补贴4万元,企业员工返岗率达到10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员工返岗补贴5万元。对企业在2020年3月10日前员工返岗率达到9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员工返岗补贴3万元。

强化税收政策支持。2020年纳税实现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按年度税收增量额度象山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全力支持企业防疫。搭建防控物资供应平台,为企业推荐防控物资的采购渠道。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2020年2—3月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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