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规范管理
本报讯(记者韦莎妮娜)2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日前桂林市已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规范管理的通知》,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实现安全营养供餐。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行每日晨检。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分(送)餐人员要戴口罩、手套分(送)餐,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要加强食堂操作间、清洗间、就餐区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每天食堂生产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对食堂的桌面、椅子、门把手、地面等做好定期清洁消毒,要加强餐饮具清洁消毒及保洁工作,对送餐的工具实行定期清洗消毒。
同时,要求全市各类食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防止病菌入口,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期间,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
疫情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特别要求各食堂要加强留样管理,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据悉,复工以来,桂林市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基本上停止了堂食供应,取而代之的是分餐配送方式或快餐(简餐)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凡是遇到食品安全问题,都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避免“病从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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