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香港”发通知要求2月10日必须营业? 业委会:接受管理部门约谈 已作出及时调整
“小香港”门口贴有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
本报讯(记者林扬唐霁云文/摄)2月3日,小香港商业城(以下简称“小香港”)发出一则通知,称“为确保商业城的经营秩序和繁荣稳定,要求在该商业城经营未开门营业的经营户必须在2020年2月10号起正常营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望各位业主通知你的经营户予以配合。”该消息一出,引来一片哗然。
记者从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3日就接到过群众举报称,“小香港”有几户商家仍在营业后,曾联系商业城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通知商场关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强度控制疫情传播,根据桂林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日下发了《关于要求小香港商业城停止营业的通知》,要求该商业城不能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具体开业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并要求其对于3日下发的开业通知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日常情况来看,4日开始,该商场的确未开门营业。9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商业城也看到,这里的确是处于停业状态,且每一个进出口都贴有市场监督管理局4日下发的通知。
该商业城业主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小香港”的经营秩序和商场的繁荣稳定,3日确实拟定那则通知,但由于特殊时期人员缺乏,委员们也并非文秘出身,所以“通知”的措辞可能不够委婉。“这个通知我们还未张贴出去,也并没有正式下发,准备8日左右再贴出来,3日下午才拟好出来的,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各种电话,并被相关部门约谈。”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表示,3日拟出该通知,也是因为很多业主和经营户都打电话来业委会询问疫情期间的经营问题。“因为停业,现在物业费、租金这些都是问题,业主和经营户都有难处,我们发通知的目的也是为了能够缓解矛盾,所以才让大家自行协商。”
经过相关部门约谈,4日,“小香港”业主委员会再次对商业城全体业主下发通知,表示“恢复全面营业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和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望各位业主通知经营户予以配合(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业委会建议:从2020年1月24号到2020年2月10号期间的门面租金由业主与经营户协商解决)”。
此外,停业这段时间,业委会也要求物业公司对商业城每日进行保洁和消杀,营业后也会继续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9日该商业城业委会咨询了开工事宜,我们也把情况反馈给了秀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目前还在等待答复。”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于“小香港”实际情况考虑,之后也会继续和其业委会沟通,建议其延期开工。待商业城复工后,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按自治区开工复工的要求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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