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检察院开展“检校共建”防治校园霸凌

桂林晚报 2019-12-03 11:40 大字

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气氛十分热烈。(象山检察院供图)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校园霸凌”现象出现,近日,象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校共建”、“法治宣讲”等平台作用,积极创建“零犯罪校园”,深入校园开展普法维权活动,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单位防塞堵漏、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有效推动校园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法治进校园向校园霸凌说“不”

日前,象山区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与竹林社区的工作人员,到桂林市第十七中学联合开展以“坚决向校园霸凌说‘不’”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校园霸凌的类型,并邀请学生上台,通过情景模拟、现场提问等方式,分析霸凌行为的严重后果,并普及法律知识。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一时间课堂气氛十分热烈。

随后,检察官从“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等三个方面展开讲解,让学生们知道面对校园霸凌时应如何应对和选择。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课,我认识到,在日常的校园生活中要与同学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既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也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面对霸凌更不能做沉默的受害者。要珍惜同学间的友谊,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一名初二学生如是说。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法治课不仅孩子们受益,旁听的老师也受益匪浅。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护航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象山检察院秉持“特殊保护、人性执法、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不仅如此,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结合办案工作主动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完善检察、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在校生的普法教育。今年以来,该院多次走进辖区小学,开展以“阳光校园,拒绝暴力”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将“防治校园霸凌”带进课堂,带给同学们一次又一次有意义的“法制之旅”,在趣味中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对学生的违法犯罪预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外,该院针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和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审结、快速起诉的“四快”工作原则,通过严惩侵权犯罪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权益的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记者蒋璇通讯员粟海玉蒋若兰万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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