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客在酒店浴室摔倒受伤 酒店应该负多少责任?

桂林晚报 2019-11-07 22:13 大字

4日,袁先生的耳朵还包裹着纱布。

浴室的玻璃门已经碎裂。

日前,袁先生向晚报热线讲述了他遇到的糟心事。10月29日,他在入住的桂林民航酒店客房浴室里不慎摔倒,身体多处受伤,总共缝了31针。之后,他在与酒店方面协商赔偿事宜的过程中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住客浴室摔伤向酒店索赔未果

“当时房间里面到处都是血。”11月4日,袁先生向记者回想了事发的经过

袁先生告诉记者,他正在参加某培训机构举办的考试培训,培训机构为学员们集体在桂林民航酒店订了房。“10月29日14点左右,我在房间里午休后准备到浴室洗把脸,可我一走进浴室,整个人就往后仰,随后上身重重地砸在浴室的玻璃门上,玻璃碎了一地。”袁先生说,他当时立马感觉到疼痛,身上好多地方都在流血,他到前台打了声招呼就立即赶到附近的医院处理了伤口。

记者看到,袁先生的双耳正裹着纱布,他的脸上有多处淤青。“耳后缝了23针,后背缝了8针,一共缝了31针。”袁先生说,他现在还能感受到伤口的疼痛。

“在酒店浴室里面跌倒受伤,酒店一定要对我负责。”袁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进入浴室时穿的是酒店提供的塑料拖鞋,而浴室内并没有配备防滑脚垫,也没有张贴任何关于“小心跌倒”的提醒标语,这些都是导致他摔倒的原因。

事发后,袁先生多次与酒店的工作人员沟通赔偿的事,但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到目前为止,我一共花了2千元左右的医药费,加上交通费以及后续治疗的费用,我希望对方赔偿我3000元。”袁先生说。

酒店:我们有责任但不是全部

4日,记者在事发的客房里看到,损坏的玻璃门还没有更换,门上锋利的缺口还留有血迹,墙上已经贴有“小心地滑”的提醒标语。酒店的总经理周女士承认,事发当天,这间客房的浴室里确实没有张贴相关的提醒标语,事情发生后,酒店立即对此进行了改进。对于浴室内没有防滑脚垫的情况,周女士表示,浴室内配备有防滑地巾,但当时袁先生并没有使用。

至于赔偿的问题,周女士表示,客人在他们酒店里出了事,他们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他们不应为此承担所有责任。周女士说,据她了解,事发时浴室的地面是干的,理应不是很滑,袁先生究竟为何会跌倒,还是一个未知数。

周女士说,客房的玻璃门被袁先生损坏,酒店需要花费上千元来更换,而事发后这间客房因为浴室门没来得及更换的原因,一直是放空未售的状态,酒店也为此承受了不小损失。综合这些因素,酒店方愿意出于人道主义,向袁先生给付1500元的慰问金。

对于酒店给出的赔偿条件,周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称,自己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并将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律师:酒店方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针对此事,广西昊旺律师事务所的黄涛律师分析称,依据侵权责任法律关系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至于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要看双方存在的具体过错。

黄涛说,酒店方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硬件上来看,酒店应当保障其浴室设施的齐全,如是否配备防滑垫,排水系统是否完备等;从软件上看,卫生间内是否有“小心地滑”的提示标语,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是否对消费者进行温馨提示,并告知如何正确使用卫生间等等。倘若酒店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为此事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而从消费者方面来考虑,当事人是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对于自身安全有注意义务,发生了跌倒,本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另外,黄涛还认为,酒店主张消费者承担的停业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并无法律依据。

记者莫俊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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