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桂林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检出不合格58批次 米粉、蔬菜、鸡蛋都有 这些不合格产品 问题出在哪里

桂林晚报 2019-11-02 11:15 大字

执法人员检查食品留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检验人员对市场上的叶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资料图片)

抽检的部分豆角样品农药残留超标。(资料图片)

10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销售、生产的多类食品进行了抽检,绝大部分食品合格,但也检出不合格的58批次,其中包括有市民日常消费的鲜湿米粉,以及香蕉、豆角、芹菜、鸡蛋、猪肝等农产品,涉及到桂林各区县多家市场和商超。

这些被抽检为不合格的食品具体问题出在哪里?都是哪些指标超标,具体成因如何,又是否对食用者产生影响?针对这些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一一进行了探访。

10月抽检合格率为96.1%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10月份在对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抽检食品样品1490份,品种覆盖了保健食品、餐饮具、果蔬、冷冻饮品、米、面、粮、油、茶叶等。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共发现不合格食品58批,合格率为96.1%。

其中保健食品、餐饮环节餐饮具的抽样检验7个项目合格率都是100%。

在市场、商超抽检的食用农产品123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1批次,不合格52批次,合格率95.78%。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在香蕉、豇豆、鸡蛋、芹菜、猪肝等。

在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样品25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4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6%。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在鲜湿米粉和白酒。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县、市、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理,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同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管理意识。总体来看,桂林食品形势安全向好,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放心。

记者注意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样品仅占总抽检样品的极小部分,但不少不合格样品都是市民经常消费的品种,比如米粉、鸡蛋、香蕉等食品,这些被抽检为不合格的食品,其食用是否安全是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专业人士,了解到这些产品被抽检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所在。

鲜湿米粉———大肠菌群超标

米粉是桂林人日常三餐离不开的食品,而目前市区所有米粉店基本都是采用每天配送的鲜湿米粉。在10月的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中,有米粉厂家生产的鲜湿米粉被抽检为不合格样品,主要指标是大肠菌群超标。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样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于消费者来说,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痢疾等肠道疾病,并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介绍,问题米粉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生产工人操作不规范,未洗手或戴口罩,直接接触食品,消毒不到位;二是生产设备清洗不干净;三是检验员的疏忽,当天未检测出来。由此可见,米粉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源头,均出现在米粉生产环节,只要米粉生产企业把好食品安全各个关口,其合格率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目前,所有抽检出不合格的米粉样品都已进行了妥善处理,未流入市场。10月,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多家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安装生产规范体系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正在督促厂家进行整改。

鸡蛋———氟苯尼考超标

市民购买鸡蛋的主要渠道一般是菜市场和商超,在10月的食品抽检中,少数在市场上售卖的鸡蛋样品被检测出的问题,是氟苯尼考超标。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也就是说,在鸡蛋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检出即为不合格样品。

据介绍,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少量的氟苯尼考过分担心,只有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才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除了10月的食品抽检,在近期的多次食品抽检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在各区县商超中销售的旭盛山林鲜鸡蛋、旭盛谷养鲜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超标,原因可能是在产蛋鸡中使用了相关抗菌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合格产品不继续流入市场。

猪肝———磺胺类总量超标

在10月抽检的肉类产品中,有在市场中售卖的猪肝样品被抽检出磺胺类总量超标。

据了解,磺胺类兽药是畜禽抗感染治疗中的重要药物,是畜牧养殖业中应用最广泛的药物之一。如果经常食用磺胺类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磺胺类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对人类的身体健康产生很大危害。主要表现为肾脏损伤,过敏反应,抑制造血系统,细菌抗药性。

在抽检中检出猪肝样品含有这些药物成分,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促进动物生长、防治疾病而超量使用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国家标准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另外,在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也可能导致残留量超标。休药期,指的是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乳、蛋等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个别养殖户为了追求利益,减少养殖过程中牲畜禽类病害的风险,而缩短养殖时间。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发现的不合格猪肝依法进行处理,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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