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征程
游客乘坐升级改造后的游船游览漓江。记者何平江摄
虞山桥下漓江边建成的步道,市民游客行走其间,尽赏漓江美景。记者游拥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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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之美,美甲天下。
一直以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备受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怀,历届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漓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特别是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以来,桂林市委、市政府把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重中之重,将漓江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综合治理力度和投入也是前所未有。今日漓江,生态是底色,文化是特色,融合是路径,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征程。
□本报记者陈娟
规划引领坚守漓江生态保护红线
城在景中,景在城中。清晨,阳光洒在漓江上,波光粼粼的水面下,鱼儿在欢快游弋。漓江城市段沿岸自北向南,一条慢行步道依次将虞山公园、木龙湖、叠彩公园、伏波山、解放桥、“两江四湖”的杉湖以及象山景区串起。上班、晨练、旅游的人们穿过鸟语花香的步道,犹如置身一个天然的滨江公园……这是桂林生态文明建设呈现的美丽画卷。
光阴荏苒。桂林的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绿色政绩观”却从未改变,保护漓江的“接力棒”也一届届往下传。尤其是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通过规划引领,桂林市委、市政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2012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科学保护漓江增添了一道法律“护身符”。同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规划纲要》把保护漓江作为桂林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指出:“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保护漓江是实现桂林经济社会和旅游持续发展的根本。”
2013年6月,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复《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推动漓江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发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也为桂林探索漓江管理新体制提供了依据。
2013年,桂林市委提出了“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的新思路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漓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015年,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正式挂牌成立,统一协调管理漓江,实施漓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改变了以往漓江管理“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让漓江保护和发展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2017年,漓江管理体制改革列为自治区级改革试点。
2018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出台,为科学保护漓江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
这些年,桂林严格执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以此为引领,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全过程规划监管;开展重点治污、铁拳治乱、全面治本,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漓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监管系统,综合运用监控摄像头、卫星遥感等技术,形成多手段统筹运用的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让开山采石、违规修路、违法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
综合施策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全家搬离祖辈5代人居住的伏龙洲,今年66岁的黄岗并不后悔。
伏龙洲位于桂林市叠彩区,是漓江中的一个洲岛,原有居民23户、137人,多为渔民。黄岗曾和许多邻居一样,在岛上经营鱼餐馆,一年收入10多万元,日子过得很不错。
那为啥要搬呢?“为了保护漓江。”黄岗说,岛上的鱼餐馆搭建杂乱,生活污水、餐饮污水污染漓江,有的鱼餐馆甚至就开在城市饮用水的取水口附近,岛上水土流失情况也越来越严重。
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桂林市对漓江沿岸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等“四乱一脏”问题进行大力治理,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坚持重点治污。桂林市持续开展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漓江支流综合治理、青狮潭水库水质环境综合治理;对青狮潭水库、漓江干流城市段、桃花江等水域的网箱养鱼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划定禁养限养红线,关闭迁移漓江沿岸养殖场1120家,漓江流域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投资近10亿元实施漓江治污,南溪河、灵剑溪和道光水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漓江干流水质在Ⅱ类水的基础上逐年提高。
坚决铁拳治乱。桂林以“管理更严、执法更硬”原则,坚持“秩序出自严管”理念,纵深推进漓江“四乱一脏”专项整治。漓江风景名胜区18家采石场全部关停,实施生态复绿山体136万平方米;漓江上游河道非法采砂窝点全部捣毁;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5万余平方米,城市段洲岛鱼餐馆及违法搭建全部拆除;漓江城市段161艘住家船全部迁移上岸,112户妥善安置,有效保护了漓江水质和景观环境;漓江干流游览排筏从5000余张压缩至1210张,并实行公司化经营,结束了漓江排筏无序经营状况;强力整治毁林垦荒点189处,有效遏制毁林种果等破坏漓江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成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20个,受益人口142万余人。
注重全面治本。桂林以项目为引领,实施漓江洲岛生态修复、喀斯特生态景观修复、公路边坡生态修复、沿岸危岩治理、原生苗木种植、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修复受损山体、边坡、堤岸近4万平方米。不断完善漓江基础设施建设,漓江城市段沿岸慢行步道、历史文化长廊、景观亮化工程、旅游码头提升改造、“两江四湖”连通水系等一大批项目陆续建成。完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实现了漓江流域水量的统一调节调度,有效解决了漓江枯水期生态问题。
今年7月,《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方案(2019-2025年)》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印发实施。方案包含147个项目,总投资919亿元,根据轻重缓急分批分期实施。此外,桂林市还编制了《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
持续的治理,久久为功,常抓不懈。2018年,桂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1.23%,城市污水处理率近100%,漓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漓江管理水平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1159.4平方公里,涉及4县6城区,27个乡(镇、街道)、140个村(居)委,居住人口29.13万。
管辖范围之广,涉及利益之多,可想而知。“大家都想把漓江管好,但职权都有限,导致的结果就是‘九龙治水’。”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以前的漓江管理情况记忆犹新。
而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漓江管理体制改革列入自治区级改革试点,市委印发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2017-2020年)》,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桂林经验”。
强化管理体制创新。桂林成立了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建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一改过去漓江“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建立常态化的漓江保洁工作机制,专业化保洁队伍对漓江水域、岸滩、洲岛进行全天候保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级层面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有效促进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
狠抓执法机制创新。桂林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居)委四级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构建了保护管理责任网格化、综合执法联动协同化、执法监管信息化、执法保护制度化的“四化”执法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漓江风景名胜区“水、陆、空”全方位监管。抓紧制定《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通过地方立法,为科学保护漓江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
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桂林出台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项目经营权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准入、退出管理机制,解决“万世经营”问题;推动漓江游船经营企业整合,结束了“小、散、乱、弱”的局面,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组建成立漓江旅游投资运营公司,构建漓江风景名胜区投融资体系,为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和景区景点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一键游漓江”平台上线运行,实现手机购票、选择游览线路、订餐等便捷功能。
科学利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漓江是世界的漓江,漓江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开放与共享。至今已有160多位外国元首、政要来桂林游览过漓江。
桂林坚持漓江保护和发展并重,在保护好绿水青山、培育生态优势的基础上,科学适度利用,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力助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升级发展。环境好了,风景美了,八方游客络绎不绝,2018年桂林接待游客量首次超过1亿人次。
做好“生态+旅游”文章。桂林市完成了漓江游船30年来规模最大的升级改造,创新构建了漓江星级游船管理体系和标准,投入运营的节能环保星级游船已达123艘,漓江游船越来越具有“国际范”;创新实行分段游、分时游、分级游、分形游的“四分”游览新模式,一批漓江分时分段游新线路投入运营,进一步丰富了漓江游览形式和内涵;漓江沿岸大圩、草坪、杨堤、兴坪等一批生态保护重镇、旅游休闲名镇、历史文化古镇迅速崛起,打造了一批“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村庄和小镇。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桂林市编制完成了《漓江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古村落、古树名木汇编》,为保护原生自然生态面貌,保留原有历史文化特色,推动保护与利用深度融合奠定基础;坚持实施“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战略,漓江沿岸的逍遥楼、正阳东西巷、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成为传承历史文脉新地标,得到中外游客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漓江“金字”招牌更加闪亮。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唐代诗人韩愈笔下这条历经千年依然绿意流淌的漓江,正伴随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迈向新时代,散发出隽永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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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