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近日整装上线 53条新政鼓励吸引更多人才来桂林工作

桂林日报 2019-08-13 11: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韦莎妮娜通讯员邓晖唐军)日前,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宣告《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下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与2017年出台的暂行办法(下称“旧《办法》”)相比,实现了政策扩面、量才扩权、奖励扩量、育才扩充、载体扩展、服务扩容。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桂林市“两个建成”提供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2017年3月15日,桂林市出台了《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至今已实施两年。随着桂林市人才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才政策推陈出新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旧《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推出了新《办法》。

记者了解到,被称为“人才新政53条”的新《办法》,惠及面更广、突破性更大、针对性更强,实打实地做到了让人才拿到“看得到的奖励”,享受“摸得着的服务”。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实现了4个“首次”,即:首次明确界定急需人才;首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范围,并将技能人才明确写入人才政策;首次设立丹桂育才奖、学历提升奖、职称晋级奖、技能进阶奖等人才培养奖项;首次设立留桂兴业奖、企业纳才奖,鼓励和吸引年轻人才来桂林工作,为发展储备青年人才。

不拘一格降人才,是新《办法》最大的魅力之一。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2月25日,在全市工业振兴暨科技创新大会上,赵乐秦书记指出,要重视企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在新《办法》中,高技能人才首次被纳入了高层次人才范围。同时,新《办法》还明确指出,急需紧缺人才可以不受学历、职称、人才称谓限制,由引进主体根据其价值和贡献,相应选择《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第一至第六类人才类别申报。这意味着,急需紧缺人才的“口子”被拉开得更大,政策更接地气,用人单位用人灵活度更高。

人才难得,轻视不得,耽误不得。在人才引进与奖励方面,新《办法》更是将福利覆盖到了个人、团队、企业和平台等方方面面。从引进奖励、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个税奖励到高层次人才团队奖、“伯乐奖”。个人最高奖金额提升了整整10倍,最高个人奖励更是达到了2000万元。

引进人才与培育人才两手抓。为了鼓励人才留桂林就业,同时提升桂林市的人才储备量与人才培育速度,新《办法》首次设立了丹桂育才奖、学历提升奖、职称晋级奖、技能进阶奖。相应人才所在的企业可获得从5000元到20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拓展人才工作载体,实施“鱼鹰引才”、“丹桂育才”、“企业家领跑”和“十万大学生留桂”四大专属计划,多角度打造引才育才品牌,实现不尽“才源”滚滚来的构想。

人才如良种,遇沃土则枝繁叶茂。好山好水为人才提供了绝佳的生产生活环境,贴心的“一站式”服务更是将温暖送到了人才的心坎里。新《办法》改变了柔性引进人才奖项的发放方式,调整就学服务的服务主体,增加了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和工作许可服务,以及给予未落户桂林市的引进对象和直系亲属公共服务方面的市民待遇,启用“青年人才驿站”为青年人才来桂林求职提供免费住宿等,营造出一个充满活力、张力、竞争力的可持续人才生态环境。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才新政聚焦人才工作的难点、痛点,围绕人才引进、培养、帮扶、服务,有利于打造完整的人才生态链条,推动桂林形成“山水甲天下、英才聚桂林”的生动局面。下一步将借助新《办法》的东风,助推人才工作落实落细。在甲天下的山水间,栽好烂漫梧桐树,引得更多凤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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