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维权?小心违约

南国城报 2019-08-09 15:00 大字

会员群热问解答

记者_于玲收集整理

一般来说,业主自收房起就要向小区物业交一定的物业费,物业提供各项服务,小区业主享受服务。然而,看似和谐的关系,却总因某些利益关系产生纠纷。而业主在与物业发生纠纷时,为了维权,往往选择以不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本期居桂林就以物业费为主题,盘点一下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那些纠结事。

房屋长期漏水,业主拖欠物业费

案例:张先生3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房子交付入住后却发现阳台天花板一直有漏水现象。对此,物业进行了多次维修,但问题一直无法彻底解决。张先生也就一直拖着没交物业费。张先生的行为合适吗?阳台渗水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居桂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条款,物业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若协议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强制要求其履行。因此,张先生拒交物业费的行为是有失妥当的,建议其选择合法的、积极有效的方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另外,对于阳台漏水的责任承担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房屋是在开发商保修期内的(一般5年),应由开发商维修。如果过了保修期,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区域的原因导致,应由物业负责维修;二是阳台漏水是由于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或装修时防水未做好造成的,则应由楼上业主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太差,房主拒绝交费

案例:韦女士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因为觉得小区的物业服务差强人意,所以拒绝交纳物业费。随后,小区物业便停止了韦女士所住房屋的水电供应,这样的行为是否妥当?

居桂林:小区的物业与业主签有相关协议,物业方提供物业服务,有权收取物业费,韦女士拒绝交纳物业费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韦女士觉得物业服务不好,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开会讨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另外,物业以停止韦女士家水电供应,导致韦女士无法正常生活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韦女士的合法权利,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且物业并不是供电、供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物业不能以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停止业主的水电供应。

业主不提前交费,物业不让收房

案例:李先生所在楼盘最近交房,办理收房手续时,小区物业让他先签订物业相关协议、并一次性交一年的物业费。李先生认为提前交一年的物业费不合理,因此拒绝交纳。这种情况下,物业表示若不交费就不能给业主钥匙。物业的做法合理吗?

居桂林:业主购买房屋,就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种商品房买卖关系,业主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

另一方面,商品房买卖关系与物业管理关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应该相互混淆。如果开发商以业主完成物业管理关系中的义务作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则是变相增加业主的合同义务与责任,是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

因此,无论开发商还是小区物业,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不给业主钥匙等,这种行为构成开发商对业主的违约,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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