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进社区 邻里纠纷巧化解

桂林日报 2019-05-09 12: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唐柳丽)“这条路是我们为了出行方便花钱修的,他竟然全铲烂了………”文新社区某住宅小区内,32号居民张某指着被铲烂的地面激动不已。“你们没经我同意就把公用的路面修到我家门口……”31号居民刘某反驳。原本和睦相处的邻居,却因占用公共用地问题,双方关系越闹越僵。近日,象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熊迁一行应社区邀请,到居民家中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就地源头化解。

据了解,文新社区某住宅小区内31号和32号住宅是相邻关系,31号刘某家中因修整房屋将废弃的建筑垃圾堆放在两家共同使用的公共路面上,而32号住户张某家中开了一道面向这条公共路面的侧门,路面堆放建筑垃圾给张某出行带来不便。因为31号刘某家一直无人居住,无奈之下,张某自掏1000元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没有与刘某商量的情况下对坑洼的道路进行了修缮填补。

得知此事后,刘某认为张某侵占了公共用地,将路铺到了自己的大门前,会影响到自己停车及出行,一气之下,拿铲子把铺好的路面全部毁坏。而张某认为开侧门是自己的权利,将烂路铺好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并没有占用公共用地行为。为此,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社区多次入户协调也无果。

象山区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应邀来到小区进行现场调解,首先对争议焦点———被铲烂的路面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抓住矛盾症结后,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疏导。社区工作人员和管段民警也协助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打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毁坏的路面由两家人共同出资修缮平整,修缮后两家共同使用,随后签订了书面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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