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钦带队到桂林市开展执法检查

桂林日报 2019-05-08 10:36 大字

(上接第一版)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实施《条例》以来,桂林市积极落实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责任体制,建立桂林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理事会,从制度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结合“3·15”及节假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2018年至今,仅市市场监管局就受理消费者诉求270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0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4件,涉案金额29.84万元。特别是加强对旅游市场、农资市场等事关广大游客和群众利益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形成打击传销“桂林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对桂林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表示肯定,希望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广泛向社会公众普及消费维权意识,使商家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让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依法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逐步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模式;进一步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促进全市消费环境、消费服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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