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12315中心发布涉黑涉恶消费维权提示

桂林晚报 2019-04-06 10: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唐瑛记者秦丽云)3月25日,消费者席女士来电市12315中心反映称:其所居住的小区内有商家摆点售卖假冒伪劣的蓝月亮洗衣液,价格为100元4瓶。席女士之前有购买过该产品,购买使用后怀疑为假货,于是将产品寄回蓝月亮厂家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假货。席女士对比发现小区内摊点所售卖的蓝月亮与假货一致,遂来电举报。目前,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介入处理。

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市民朋友可能也买到过假冒伪劣的商品,或者遇到过商家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情况,不仅影响经济运行也影响群众满意度。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有乱治乱,坚决打击横行霸道、强买强卖、损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那如何判断商家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呢?市12315中心提醒市民朋友了解以下几点:

一、虚假宣传,忽悠洗脑。如某些商家以免费体检、免费试用体验等免费活动吸引老年人进店,在进行一些简单的常规检查后开始推荐保健品、理疗仪等产品,并鼓吹这些产品有各种治疗功效,可以包治百病等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菜市场内,某些经营者控制和垄断整个市场或市场上某些商品的交易,欺压同行,收取保护费等破坏市场经济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或者景点景区附近的商家将游客关进小黑屋,威胁恐吓游客,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生产者销售者将假冒伪劣产品投入商贸市场及农村市场消费欺诈的行为,如假冒产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山寨”产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如“康帅傅”方便面、“粤力粤”饼干;“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产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过期产品———产品超过保质期,仍然售卖。

为净化市场环境,市12315中心呼吁商家合法守法经营,同时也提示市民朋友如果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发现上述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热线维护自身权益,共建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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