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 争当行业“领头羊”
《桂林有戏》的多项原创设计获得了版权保护。(资料图片)
2018年,桂林许多行业不断自我突破,敢为人先,开创出行业的新纪元。在过去的一年中,桂林不仅是创意之城,也是创新之城,层出不穷的“广西首创”、“广西首次”、“桂林首次”频频亮相,展示着桂林在创新方面焕发出的蓬勃生命力。
背景
摸索前行创新为先
时间在飞跑,时代在发展,在已经过去的2018年,桂林的各个行业领域不断出现新生事物,攀上了新高度,达到了新境界。
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创作精品文化项目《桂林有戏》首开先河,成为广西首个获版权保护的文化演出原创作品,拉开了桂林文创原创版权保护的序幕。2018年8月,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创作的精品文化项目《桂林有戏》的演出标志、海报及演出节目单三件作品,经自治区版权局审核批准,获得了版权证书(即著作权证)。(详见本报2018年8月16日12版)
在同年11月,《桂林有戏》的剧场大门门头等4个建筑,经自治区版权局审核批准,再获版权证书。这也是广西首个获得版权保护的建筑艺术设计作品,开了桂林建筑设计版权保护的先河。(详见本报2018年11月30日6版)
不仅是文化领域,桂林市政法系统也狠抓业务素质提升,不断提高新时代政法队伍的履职能力。2018年初,象山法院推出执行案件“一案一账号”专用POS机,成为全区首家(详见本报2018年1月17日5版)。
同时,面对近年来离婚、抚养费、赡养费等家事纠纷日益增多的态势,象山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立了家事调解室、母婴室,对冲动离婚类案件设置离婚冷静期,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回访调解、探索“温情考卷”辅助调解等措施,将柔性司法融入每个家事案件审理,打破裁判文书的僵硬化和格式化,使判决书注入更多的“人情味”,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详见本报2018年8月7日4版)
为了打赢“执行难”攻坚战,七星法院创新实干,编织执行天网,打造“智慧执行”新模式,创造性地设计出一个个具有独家性和引领性的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执行之路。2018年4月,桂林市首个执行综合服务中心在该院挂牌运营,标志着“七星法院指挥执行系统”正式诞生。(详见本报2018年12月14日8版)
故事
一案一账号高效更便民
2018年11月23日,我在网站上看到象山法院拍卖七星区某小区车位的相关公告。
因为我2018年年初刚刚入住同一小区,且购房时未买车位,所以对此非常感兴趣。2018年12月25日,经过十多轮的竞价,我终于以95800元的价格得标。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接触司法拍卖,在此之前我也曾成功竞拍过其他商品。
2018年12月27日,作为车位的买受人,我来到执行中心准备交付拍卖款项。相比之前,这次交付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我将银行卡交给工作人员,只见她拿着卡在一台写着“一案一账号”的专用POS机上刷卡后,属于我这个拍卖案的专用银行账户显示款项已到账。我正式成为了车位的主人,这样的高效率令我十分惊讶。
要知道在2018年之前,这是根本没办法想象的事情。
在交款方面,法院方面提供银行卡转账交付、银行柜台现金交付和POS机刷卡交付三种方式。虽然前两种交款方式都能做到案款“点对点”直接进入对应的子账号,但是这两种方式都存在各自弊端,一种是需要交款人在银行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另一种需要支取大量现金,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更多的时候,不光是我,很多的交款人都会选择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进行支付。
可是,通过一般的POS机刷卡交付时,案款只能先进入法院案款主账号,再由执行法官通知财务人员手动调入子账号,不能一步到位。这无疑会使交付周期被延长,至少要等待10天以上才能够核实钱款是否已经到账。
如今,有了“一案一账号”,只用到专用POS机上刷卡交付,无需手续费,案款便可直接进入子账号,缩短了款项到账确认和认领的时间。这一改进,提升了整个系统的智能性,省时省力更精准,也避免了大额现金提取交款的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了我们的合法利益,也实现了案款进账零失误。
据我了解,2018年初,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运行以后,象山法院充分听取执行法官、财务人员及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工作的实际和用户体验,不断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整个案款管理系统更便民、更智能、更高效。
(讲述人:封定强桂林市民)
加强版权保护为作品配上“盔甲”
2017年,凝聚着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主创人员心血、历时三年时间打造的《桂林有戏》开始试演。这部利用桂林本土资源制作,演出剧目涵盖桂剧、彩调剧、文场、渔鼓等多种形式的“大戏”一经面世就获得了各方赞誉。
2018年6月6日,《桂林有戏》在南宁正式上演,获得了观众一致好评。同年7月初,厅堂版的《桂林有戏》也跟桂林观众见面了,创新的T型舞台能更接近观众,而浓厚的桂林韵味更是惊艳了观众。截止到2018年底,《桂林有戏》已经演出70多场,接待观众近3万人,可以说是场场座无虚席。
随着《桂林有戏》的面世和越来越受欢迎,知名度越来越高,我们也开始担心百分百原创的《桂林有戏》的相关元素、内容被“山寨”,或被人用于不法目的。众所周知,越是朗朗上口的歌越容易被模仿,独一无二的《桂林有戏》也很可能面临山寨的侵袭,这是我们绝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为此,我们想到了为《桂林有戏》申请版权保护,但此前桂林乃至广西都没有这样的先例,具体该怎么做我们也有些懵懂。
在前往桂林市工商局商标科咨询后,我们得到了专业的指导,并得到自治区、桂林市版权管理部门、桂林版权协会的全力帮助。在广西版权局指导下,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协会联合召开《桂林有戏》演艺及相关内容版权保护研讨会,相关版权专业人士相继为我们出谋划策,并商定系列版权保护措施。最终一步步稳扎稳打地走下去,我们成为广西首个文化演出原创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文艺团体。随后,我们又顺势而上,为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设计建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桂林有戏》剧场大门门头等4个建筑申请了建筑艺术设计作品版权保护,经自治区版权局审核批准,于2018年11月获版权证书,这也是广西首个获得版权保护的建筑艺术设计作品。
如今,我们剧场内的剧照、海报、节目单等等,都不必再对观众设防,在告知《桂林有戏》的原创设计有版权保护、不能擅自使用后,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欢迎观众们开心地来看演出,愉快地拍照留念、发朋友圈,让《桂林有戏》能传播到更多人的眼前。
(讲述人:谢峰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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