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暂扣车 小贩被行拘
占道摆卖淮山,车子被城管暂扣后,来自河南省的韩某选择了不走“寻常路”:深夜里从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停车场内把车子偷走。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月5日,韩某被柳东派出所民警从桂林带回。他不仅因占道行为要接受处罚,还因偷窃行为被处以2天的行政拘留。
1月5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康顺路柳东派出所门口,偷走被暂扣的货车26天后,韩某再次见到了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并在城管队员开出的暂扣清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被民警带走接受行拘2天的处罚。
时间回到去年12月11日的下午6点钟。当天,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队员接到“12319”热线转派的投诉,将一辆在东环大道峻岭宿舍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摆卖铁棍淮山的货车暂扣。车子扣回停车场后,车主韩某称自己是开车卖淮山的,基本上是以车为家,表示想留在车上休息,顺便等候处理。
因当时已经接近晚上8时,不能立即对案件进行处理。考虑到韩某的实际情况,城管队员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用车锁锁住货车车轮后,同意了韩某留在车上休息的要求。
然而当天晚上10时左右,城管队员整治市容返回驻地后,发现“淮山车”不翼而飞,“淮山车”停放的位置,只留下一把被撬烂的车锁。随后,城管队员从监控视频中发现,在当晚9时左右,韩某叫来一名同伴,将车锁撬烂,开走了被暂扣的“淮山车”。
城管队员立即报警,并将车辆号牌信息及相关监控视频交给了警方。
“被暂扣的物品,未经处理就擅自处置,就算物品是你自己的,也是违法行为。”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许多小贩认为东西是自己的,就算悄悄偷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物品被城管扣押后,物品的占有权转移到城管部门,未经处理就擅自自行处置,就已经涉嫌偷窃,因此这种事万万干不得。正确的做法是先到城管部门接受相关处理,然后凭处理回执单领回自己被暂扣的物品。
本报通讯员邓湖广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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