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桂林日报 2018-12-28 13:01 大字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下列被评为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10件)

1.谭建国代表提出的财经类第16号“关于加强政府产业基金引导筹建桂林米粉集团的建议”

2.蒋昌群、阳必毅等代表提出的农业类第21号“关于加强柑橘黄龙病、溃疡病综合防控力度的建议”

3.谢永功、马兰、阮金宽、周莹、银福忠、邓克灵等代表提出的旅游类第23号“关于做好农村道路‘四好’的建议”

4.罗代璋、莫振华、唐忠林等代表提出的旅游类第25号“关于修建桂林经济开发区苏桥工业园至永福高铁站高等级道路的建议”

5.欧阳莉萍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36号“关于改善上海路与雉山路交叉口交通状况的建议”

6.秦晔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41号“关于完善修复万福路部分路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议”

7.唐树保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46号“关于解决学校用地无土地证问题的建议”

8.涂国辉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56号“关于给予特慢病患者取药便利的建议”

9.罗兰芳、唐英、顾强、刘鹃、李建新、杨素英等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63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配备校医的建议”

10.李丽君、王玲、何媛、王艺洁、陈娜、陈丽华、陈兰香、邓诗淑、黄文琴、黄旭斌、银福忠等代表提出的财经类第71号“关于将桃花江路打造为第二条‘滨江大道’的议案”(转为建议)

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10个)

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委、市投资促进局。

希望受表彰的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人大代表应努力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依法监督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的各部门、各单位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以先进为榜样,依法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承办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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