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
(上接第一版)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迅速行动,起草并经市政府审定出台了《桂林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在重点整治县(区)建立起了出租屋每日一小清、每周一中清、每月一大清制度。组织开展多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有力震慑了传销分子,推出了桂林市打传办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全市打传动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受理群众举报,有效调动和发挥了群众参与打传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群防共治的传销防控网络越织越密,传销分子活动范围越来越小,构筑起打击传销、防范传销的坚强防线。
目前,全市传销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传销形势可控,社会面无传销人员聚集情况。随着一批批传销人员被查获驱散,一个个传销组织被彻底铲除,一个个传销头目被依法判刑,有效震慑了传销不法分子,遏制了传销活动滋生蔓延的势头,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全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通过稳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效落实了信用惩戒,增强了监管合力,“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初见成效;围绕桂林市旅游胜地建设实际,市工商局以“元旦”“春节”“三月三”等节假日为重点,对景区景点、旅游工艺品店、旅行社、宾馆酒店和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等游客消费主要场所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坚决打造放心旅游市场环境;市工商局还大力推进清理“僵尸”企业工作,切实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目前已清理“僵尸企业”800余户,有效释放了名称、经营场所等登记资源,减少了“僵尸企业”占用的行政成本,净化了市场环境。
“放心消费”保障民生
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18个部门,统筹协调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放心消费”工作创建合力,7月26日,市政府批准建立了桂林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此基础上,市工商局还推动建立了“政府有力引领,部门联合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的“五位一体”社会共创新格局,积极组织在全市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景区),积极引导桂林市企业申报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扎实推进桂林市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旅游服务行业消费诚信等级评定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参加创建活动的经营户903户,参加创建的“放心消费示范街(景区)”7条;桂林市共有73户企业上榜2017年度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市已有24家企业被评为诚信等级A级。
为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渠道,市工商局在景区、饭店、学校、商场和市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55个,培育“12315消费争议企业直通车”企业22个。近年来,先后在雁山、七星等县区指导开办了全区第一个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大学生消费教育基地、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着力提升各类消费群体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水平,力求从源头上迅速化解消费争议。
此外,市工商局还积极培育商标品牌,助力桂林市“重振工业雄风”。全市商标注册量已从2002年的1788件上升到了目前的近2万件。全市工业产品商标16539件,80%以上百强工业重点企业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企业4个,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38件;桂林市旅游胜地、旅游名企字号、特色旅游专线等基本都已注册为旅游服务商标;农产品商标1000余件,拥有恭城月柿、恭城椪柑、荔浦芋、桂林米粉、荔浦砂糖桔等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桂林商标呈现出旅游服务品牌异军突起,工业品牌强势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方兴未艾,高新、文化创意品牌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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