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 禁燃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徐莹波)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从12月17日起至2月底,全市安监系统将持续开展以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为重点内容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本次行动中,市安监局将组织各县区安监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点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区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取缔关闭,已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要撤销许可证。同时,安监部门将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行为,严格产品进货管理,严格产品流向管理,严格储存安全管理,严格销售安全管理。各县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从业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桂林市还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各县区在禁燃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停止禁燃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审批;在禁燃区域外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将实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严把零售场所安全条件准入关。属于“两关闭”范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期间,桂林市将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将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在禁燃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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