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建起钢架棚 提交虚假信息办下营业执照 八一桥菜市刚“出摊”就要“收摊”?
正在营业的八一桥菜市。
摊主说,菜市周围的“拆”字在开业不久就写上了。
11月6日,位于环城西一路的八一桥菜市开业,一百多个主要售卖瓜果蔬菜和干货的摊位生意兴隆。不过,令摊主们感到意外的是,菜市开业不久,城管部门就来到菜市写下了“拆”字。菜市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向老板交了押金和租金的摊主们叫苦不迭。而这个违法建筑内的菜市为何能取得营业执照并招商开业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开业十来天得知菜市是违建
12月3日,记者来到八一桥菜市。整个菜市由钢架和铁棚搭建而成,公开资料显示,钢架棚占地1190平方米。
虽然城管部门已下发拆违通知,但菜市入口处依然贴有红色的招商海报,菜市的大部分摊位还在正常营业。城管部门在菜市周围写的“拆”字,大多数都被人用白漆涂抹掉了。菜市一旁的墙壁上,有象山区工商局贴出的撤销菜市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怎么说撤销就撤销了?我们这些摊主该怎么办呢?”在八一桥菜市租了8个摊位的裴先生非常无奈地表示。
裴先生说,他9月初看到了八一桥菜市的招商广告,觉得菜市地理位置还可以,考虑再三后,才签合同交了钱。裴先生说,他9月16日来到菜市,签合同之前曾看了菜市的营业执照,虽然名字不叫“八一桥菜市”,但他也没有想那么多,就签了合同,并交了60480元,其中包括8个摊位的租金(一年期)、押金还有卫生费。
“11月6日市场开业,11月16日城管就过来说这是违建,要拆,还在菜市周围写满了‘拆’字,但大部分显眼位置的‘拆’字被老板雇人给涂掉了。之后,工商又把营业执照给撤销了。”一摊主说,大家跟菜市的老板签合同时,老板信誓旦旦地表示,手续是合法且齐全的。
经营者态度消极摊主忧心忡忡
知道菜市是违法建筑后,不少摊主曾经到菜市办公室找相关的工作人员,但办公室却关了门,根本没有人上班。之后,大家多次联系菜市的老板刘某和龙某,要求对方退还租金和押金。在大家持续不断的联系下,两人终于在11月30日现身。经过很长时间的协商后,两人并没有给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答复,只是说会在12月3日到菜市和大家继续沟通。
“我们等了大半天了,根本就没来,电话也不接了。”3日,裴先生说,包括他在内的摊主多次拨打刘某和龙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了解到,八一桥菜市共有将近150个摊位和门面,而像裴先生这样一下子租了好几个摊位或门面做生意的人不在少数。目前,近一百个摊位和门面已经被成功出租。根据经营性质的不同,每个摊位都要缴纳一定的押金、租金和卫生费。据50名交了钱的摊主统计,菜市经营者总共收了他们超过百万的钱款,如今菜市被定性为违法建筑,面临拆除,他们肯定不能正常经营下去了。
“最近几天根本不敢进货了,感觉随时会被拆掉。”摊主们忧心忡忡地表示,虽然菜市从开业以来生意一直不错,但大家心里都蒙上了阴影,觉得好景不会持续太久。
工商部门:经营者提交虚假信息骗取营业执照
一个违法建筑内的菜市,为何能顺利取得营业执照呢?
象山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刘某于今年8月28日来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当时,他填了申请材料,并提供了经营场所的相关土地证和使用证明。因为刘某提供的材料符合申请营业执照的要求,工商部门就发放了营业执照。
该负责人表示,刘某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曾签下了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承诺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但工商部门在事后经过调查才知道,其实在8月初,菜市的经营场所钢架棚就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除此之外,刘某提交材料申请是要开“象山区美航生鲜超市”,但实际上开的却是“八一桥菜市”,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鉴于刘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象山工商局在11月29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撤销其生鲜超市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
记者在处罚决定书中看到,经过工商部门调查得知,今年5月17日,刘某和广西盛丰建设集团签订合同,租赁其位于象山区环城西一路49号的土地用于经营超市,其后,在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上述地块搭建钢架棚,并在隐瞒了钢架棚是违法建筑的重大事实的情况下,取得了营业执照。
摊主:正采取措施维权
12月3日和4日,记者曾多次拨打八一桥菜市相关负责人刘某和龙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或被直接挂断。
记者了解到,刘某今年5月份以租赁的形式拿到了菜市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开始搭建钢架棚,准备开菜市,其招商活动也同时进行。违法搭建的钢架棚为何能一直“撑”到开业,甚至到现在还在开展经营活动呢?
象山城管查违中队的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在今年7月份,城管部门就已经发现正在施工的八一桥菜市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责令其马上停止施工,接受调查。但对方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完成了施工。今年8月份,城管部门在经过调查后明确钢架棚是违法建筑,又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刘某在一周之内自行拆除。谁知对方不仅没有自行拆除,还完成招商并开业。鉴于此,城管部门才于对方开业后给钢架棚周围喷上了“拆”字。
“我们下达了处罚书后,他(当事人刘某)有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可以对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一执法人员表示,虽然钢架棚是违法建筑,肯定是要拆除的,但城管部门暂时不会强行拆除。目前,他们已经将相关材料交到了上级部门,等候最终的处理决定。
由于刘某等经营者在招商阶段隐瞒违法建筑的事实,并收取了大量的租赁费用和押金,事发后处理问题的态度也非常消极,交了钱的摊主们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大家正在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对方一直不把钱款退回,他们就会向公安部门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席记者高磊盈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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