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老同学,他抢走手机加一顿拳脚招待接下来警察抓获了他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粟海玉蒋若兰)林某与彭某本是同窗同学,林某却不念同学情谊,与朋友钱某合伙抢劫对方财物,既伤同学感情又令自己身陷囹圄。近日,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钱某。
据了解,林某与被害人彭某本是同窗,但在学校读书时,林某便因日常小事与彭某发生摩擦,对其没有好感。2018年8月的一天,林某、钱某在外玩耍时路遇彭某,手头缺钱用的林某歹念顿生,于是和钱某商量抢劫彭某的手机,这样既可以解缺钱的燃眉之急,又可以借此出气。两人便尾随彭某来到象山区某广场,由钱某在一旁望风等候,林某尾随彭某到一偏僻无人处时,突然上前将彭某打倒在地,强行将其手里的一部手机抢走逃离。彭某立即追了过去,向林、钱讨要被抢的手机,林某再次对彭某拳打脚踢,后林、钱两人逃离案发现场。
随后,钱某把抢来的手机变卖得到500元,两人当晚“潇洒”了一番,不料第二天便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168元。
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林某、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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