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工商查处“短斤少两”行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斤斤计较”

桂林日报 2018-10-23 09: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秦文琴)“购买水果包邮到家”———如今,不少水果店都打出这样的广告来招揽顾客。然而,一些外地游客在店里付钱购买水果,但到家收到货时却发现“短斤少两”。一些水果店的这种行为让消费者十分气愤。近日,象山工商分局查处多起“短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积极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近期,象山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外地的李某等三人的电话投诉,称他们在桂林一家水果店购买芒果,与店家谈好价格为7元/公斤,包邮到家。一名消费者购买了35公斤芒果,支付了245元,但包邮到家后才发现芒果只有28.6公斤;另外两名消费者买了26.5公斤芒果,支付160元,店家称6元/公斤包邮,然而他们收到的货只有不到25公斤。接到投诉举报后,象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对水果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锁定店家违法行为,当场扣押其不合格电子秤,并要求其退还消费者部分消费金额。目前,象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以该店铺涉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予以立案调查。

随后,象山工商分局还对辖区内多家水果店的电子秤进行了检查,对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的商家予以教育,并要求其及时更换合格电子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果时,最好现场过秤,需要邮寄的应要求经营者现场打包封好,遇到短斤少两现象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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