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手册(试行)》对外公布桂林“打包看病”时代即将到来

桂林晚报 2018-09-26 13:10 大字

“打包看病”时代即将到来。

本月初,自治区卫计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广西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手册(试行)》,也被视为区内将推行按病种“打包式”收费的前奏。

实际上,这份《工作手册》也确实是对今年年初由自治区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而在这份《通知》中,自治区就已经明确提及了127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看病也能“打包价”?或许很多市民听上去会觉得不可思议,“打包收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要如何操作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看病也有“打包价”

本月印发的《工作手册》,针对年初《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中所确定的127个病种,进行了病种对照、临床路径、技术规范等方面的一一对照。实际上,桂林也曾在年初,印发了针对市内各有关医疗机构的相关通知,将桂林市内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确定在124个。

按病种收费究竟是怎么回事?其实,不管是年初文件提到的最高限价,还是如今大家通称的打包价,所指的都是今年医疗改革最聚焦的一个方向。也就是把患者看病所需要的所有项目,规定在了一定标准的价格体系中。

“目前,医院是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来收费的,患者看病的费用是看诊、检查、护理、手术等项目收费的总和。”桂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文件规定,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也就是说,从患者入院到患者治愈出院的几乎全部检查、化验、护理、手术、治疗、药品、材料等费用进行打包,医院按打包价收费,患者、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按打包价付费,超支由医院承担,结余由医院留用。

当然,并不是每一种病都能“打包”。《工作手册》中规定,首先疾病第一诊断要符合《通知》中的“主要诊断”。如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视同符合;此外,治疗疾病拟采取的操作要符合《通知》中的“主要操作/治疗方式”、预期可以执行完毕临床路径以及患者本人和家属或者被授权人同意,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多为已有临床路径的病种

此次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的疾病,是遴选了广西常见、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费用稳定的病种,共涉及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肾脏和泌尿道疾病、中医等19个临床专业的127个病种。

“这些病种大多都是有临床路径的疾病,也就是治疗标准基本明确的、治疗手法比较成熟了的。”桂林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此,《工作手册》也将所确定的病种在临床治疗中的病种临床路径形成了专业的病种对照表,并给出了更明细化、具体化的推荐技术规范。

也就是说,在今后的治疗中,患者到医院就诊,所需治疗病种符合按病种收费的一应要求后,医院将要按标准收费。患者确诊入院,签署按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医保按病种标准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公立医疗机构包干使用。根据规定,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结算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提高5%。

此外,选择了按病种收付费后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严重并发症等情况,也可以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诊疗费用另行计算。对持有民政等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救助、残疾贫困、农村五保等有效证件者及其未满18周岁子女,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以及慢性病等患者,也将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优惠政策。

旨在缓解“看病贵”

按病种收费是医疗支付制度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也与现行的按项目收付费有很大不同,实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当下“看病贵”的难题,提供一种解决方式。

据了解,目前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按项目收费,患者在就诊和治疗期间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少则十几项,多则上百项。一些疾病患者在不同医院、不同科室诊疗,都有可能产生不一样的费用,而按病种收费,就是为同样的病症,统一了诊疗和收费。

“统一了诊疗后,相同病种、相同治疗方式都有了基本的诊疗规范,这样对于医院来说,也就能促进医生本身的操作技术的成熟。”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其次通过打包收费、医保打包付费的方式,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并反过来促进医院内部控制成本费用,优化诊疗过程。”

对于患者来说,打包收费也不枉是一个减轻看病负担,并对治疗费用有一个提前预知的好办法。

对于目前已规范的127个病种的最高限价,业内人士表示,基本都保证了医院、患者双方的诊疗平衡。“一个病种收费虽然涉及到的项目比较多,但是按照目前给出的最高限价,大部分病种也是按照规范诊疗的成本去制定的,基本上符合看病的成本支出。有些病种略高一点,有些病种略低一点,具体的操作也就需要医院内部去调配了,主要还是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协调。”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配套文件出台保证实施

早在年初,不仅在广西,还有浙江、四川、河南等多个省份就已密集发布了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通知,目前全国已经有近三分之二的省份实施或正在试点实施按病种收费,这也被解读为医改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2017年以来,支持按病种收费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去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到去年年中,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对于医保管理部门来说,实施按病种等综合付费方式。原则就是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这不仅能够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也让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主动控费,实现医保的可持续发展。”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政策的具体推行还在等待相关配套文件的落实。

“具体实施还有一些实务问题需要解决,除了病种所需要的具体临床路径技术规范外,面向患者的全市统一按病种收付费的协议书,以及医院出具清单、入账等问题也要解决。日前下发的《工作手册》也作出了一定的规范,等相应的配套文件准备齐全,桂林也将尽快实施按病种收费。”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吴思思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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