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视察潘永建参加

桂林日报 2018-09-05 12: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周文俊)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视察,对桂林石刻的保护现状、执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视察,并就如何更好保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徐锋、石春莲、赵德明、何运保,秘书长周理胜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视察。

桂林石刻以摩崖为主,至今留存有唐代至清朝的石刻2000余件,是全国摩崖石刻,尤其是唐宋以来摩崖石刻留存最多、最集中的地方,有“唐宋题名之渊薮,以桂林为甲”之说。桂林石刻主要分布于市区的普陀山、龙隐岩龙隐洞、虞山、象鼻山、南溪山等30余处风景名山洞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1月1日,《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作为桂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正式实施,为桂林石刻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石刻保护专家集中视察了南溪山白龙洞和观音岩石刻、七星公园桂海碑林石刻和弹子岩、留春岩、省春岩石刻,西山公园隐山北牖洞和老君洞石刻。在视察中,大家对桂海碑林博物馆的“石刻+旅游”相结合的保护利用模式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部分石刻岩洞附近仍存在违法建筑、违规经营、烧香拜佛、市民进入停放电动车,甚至将石刻掩埋等乱象,造成了石刻受损、字迹磨损等,让大家感到痛心不已。

“《条例》实施一年多,市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使石刻得到有效的保护。”当天下午的座谈会上,参加视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桂林市石刻保护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大家也提出目前宣传不到位、协作不到位、巡查不到位、保护不到位、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市文新广局、园林局、人防办等职能部门,在全面调研和评估基础上,制定全市石刻保护方案,全面规划、分类施策,并加强宣传、巡查和严格执法。要进一步挖掘、整理桂林石刻的文化内涵,形成可以供导游解说的“桂林故事”,将石刻融入到旅游中。同时,积极探索由政府职能部门与石刻所在相关单位签订保护协议,明确保护内容、保护责任及处罚措施,使石刻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副市长雷声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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