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 旅游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各类违规经营活动 购物点达标才能列入旅游团行程单

南国早报 2018-08-28 16:47 大字

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桂林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会上获悉,从9月上旬至12月中旬,桂林市将开展旅游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旅游消费购物点只有达到证照齐全、敞开式经营等多项规范指标时,才能被列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日前,桂林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旅行社、导游暂停组织游客赴桂林市所有旅游消费购物场所(详见本报8月27日A7版报道)。8月27日,桂林市召开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会,根据有关部署,“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将分公安、工商、旅游发展委、暗访暗查、督查等十个行动小组,重点对“黑社”“黑导”“黑店”“黑车”“黑船”“黑竹筏”,针对团队客人的违法违规旅游购物店、违法违规的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门市部)、违法违规的导游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旅游景区景点、漓江游船和竹筏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车辆等进行重点打击。

在整治过程中,凡是涉及无证经营,涉“黑”旅游、虚假宣传,发布、销售、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收取“回扣”“人头费”“停车费”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开展“包厢式、封闭式”销售模式,提供、使用未安装动态监控的旅游客车船等的企业和个人及为有关企业通风报信的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当日的会议,还部署了旅游消费市场购物点的核验工作,要求旅游消费购物点只有达到规范指标的,才能被列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记者了解到,核验的规范指标主要包括:购物点必须证照齐全,实行“一店一照”;必须实行敞开式经营,严禁以封闭式、包厢式购物销售模式诱骗或强迫消费;销售商品标签必须标明产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产地(加工地)、生产(销售)单位或LOGO、产品型号规格、产品标准和编号、质量合格证明等;购物点企业必须安装税控POS机,主动询问消费者并开具发票;购物点应在出口、收银台、购物场所等重要节点安装可以覆盖旅游者购物消费全过程的全景食品监控系统;同时,必须按国家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配有醒目的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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