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新动作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国家的重点工作,这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自上而下出台了一系列治理的政策措施。
上个月,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督查方案》,桂林随后也制定了相应督查计划。据了解,目前督查行动已在各县(区)开展,而且今年桂林又有了新目标。
督查工作持续到明年春节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存在多年,易出现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采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早在2016年1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治理该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向。
近年来,桂林每年都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今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和谐稳定大局,上月底,桂林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下发《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督查的通知》,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各县(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督查工作。
联席会议从市人社局、住建委、财政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民银行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及市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督查,专项督查持续到2019年春节前。如今,6个督查组正在进行督查,第一轮督查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重点落实“两金三制度”
今年的督查采取“三核”的督查方法,围绕组织领导、基础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和案件查处等五个方面,逐条核对原始材料、逐项核实数据、逐部门核查问题、实地随机抽查、现场访问农民工,动真碰硬见台账、见文号、见签章、见内容、见结果。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督查要重点落实“两金三制度”。
据了解,“两金”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在签约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相关规定缴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欠薪应急周转金,主要由各级政府从财政安排,可以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三制度”包括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应实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另外两项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该负责人说。
治欠保支有“三年计划”
据了解,目前桂林市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469项,非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322项。此次攻坚行动,要在今年12月底前,首先要保证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而包括非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所有在建项目不得发生因欠薪引起的极端事件。
该负责人还介绍,今年12月底前,这近800个项目,还必须保证实名制用工要达到70%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专账管理制度达到80%以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达到90%以上(政府工程项目达到100%)。
此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要达到100%覆盖。“今年对这些项目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该负责人说。
今年6月,自治区联席会议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制定了13项具体的行动措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桂林也于7月9日举行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会”,相关部门对今年的目标和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部署。记者林扬唐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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