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名册冒领补助 虚开发票报账 几年下来贪污公款17万多元叠彩区卫生局一报账员栽了
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李海萍石彬)身为叠彩区卫生局报账员的王某,在职期间,利用手中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公款17.17万元。日前,叠彩区人民法院以其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王某,女,1973年出生,中专文化,1995年开始先后与叠彩区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卫生局签订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继担任上述两机关的报账员,负责报账工作。2015年3月,叠彩区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王某又负责该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工资办理、财务报账等工作。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局对辖区大河乡潘家村等5个行政村进行农村改厕工作,决定给通过检查验收的三个村委的村民每户补助200元。把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两个村委的村民暂缓补助,其补助款项15000元,由报账员王某以现金形式保管。次年,王某伪造了农户名册,将该款占为己有。
2010年至2016年,王某在负责给叠彩区在职领导干部办理保健费报账的过程中,利用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将自己个人购买药品发票冒充领导保健费报账,同时用虚开医药费发票报账手段,共骗取公款19900元归个人所有。
2013年底至2015年,王某在负责该区宣传资料制作中,采取让广告公司虚开发票用于报账,骗取公款13.68万元中饱私囊。综上,法院认定王某共贪污公款17.17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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