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首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桂林市二十余家快递企业首次齐聚法院“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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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首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桂林市二十余家快递企业首次齐聚法院“听课”
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随着网购成为人们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收发快递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环节。但此前,快递一旦出现损毁、短少、丢失等问题,容易引起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的扯皮。好消息是,以后快递出了问题,处理起来终于有法可依了。我国首部快递行业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23日,在秀峰区法院,市邮政管理局组织桂林市23家快递企业近百名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听法官讲快递法,这也是桂林市快递企业首次齐聚法院学法。
据悉,2009年修订《邮政法》时,明确了快递的法定地位,为快递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对于很多现实问题,《邮政法》并没有提及。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秀峰法院负责人介绍,作为经济新常态中的一匹“黑马”,快递业连接着供给侧和消费侧。据统计,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10年间年均增幅42%,快件业务量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涉快递行业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近年来秀峰法院就受理了一些涉及快递公司、快递业务方面的民事案件,快递企业在《条例》即将实施之际,很有必要进行法规学习,以后也需做到遵法守法。
昨天,23家快递企业的近百名负责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的法规,秀峰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则从该院审理结案的三件涉及快件损毁、快件短少、快件丢失的案件入手,深入浅出地以案说法进行解读。市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与秀峰法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希望桂林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共同学习交流,真正弄懂弄通《条例》,共同努力保障和促进桂林市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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