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称重 拒绝短斤少两

桂林晚报 2018-03-15 10:06 大字

在屏风市场的一家海鲜摊上称得的0.3千克海虾,在公平称上显示为0.275千克。

随着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对于饮食方面不再只满足于“吃饱”,而是追求“吃好”。海鲜便是许多吃货的最爱,曾经的“奢侈品”如今也频繁出现在许多家庭的餐桌上。

然而有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一些商贩喜欢在价格不低的海鲜上动歪脑筋,短斤少两的情况十分常见。这使大家享受品质生活的体验大打折扣。

案例

购买海鲜遭遇“七两秤”

市民张先生对海鲜情有独钟,“以前总觉得吃顿海鲜很奢侈,现在日子越来越好了,荷包里的钱也越来越多了,想吃海鲜的时候就去市场里买个一两斤,无论是清蒸、白灼还是爆炒,都叫一个爽!”然而在去年7月中旬,张先生一次买海鲜的经历令他十分不快,本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

那天,张先生到位于环城北二路的七星海鲜市场里的“虾兵蟹将海鲜档”购买海鲜,但他发现,同样的重量,这家店里称到的海鲜比在别的地方少了许多。张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可摊贩竟表示,“这里就是七两秤,要就要,不要就走。”一气之下,张先生将此事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张先生表示,本以为专业的海鲜市场里卖的海鲜虽然比其他市场里的略贵一些,但品质应该不会差,没想到却连最起码的重量都不能保证。“美味还没尝到,却尝了一肚子气。”他说。

几天后,七星区工商局屏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联合桂林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七星海鲜市场,对“虾兵蟹将海鲜档”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2千克的标准砝码上秤后称得的数值为2.3千克。女摊贩起初称,她只是帮老板打工的,不知道秤有问题,但后来又表示,“进货价70块钱一斤的海鲜,别家都卖68元、65元,如果不这样做会亏本”。

随后,执法人员对市场里其他商贩的秤具进行了检查,发现一家名为“诚石海鲜”的海鲜摊也存在使用“作弊秤”的情况,1千克的标准砝码上秤后,当场称得的数值为1.3千克。该秤具断电重启后,通过切换秤具上的按键,1千克标准砝码称得的数值分别为1.055千克、1.105千克、1.155千克、1.205千克、1.255千克和1.305千克。

当天下午,工商执法人员对七星海鲜市场的开办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督促市场摊贩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经调查,“虾兵蟹将海鲜档”与“诚石海鲜”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均使用了不合格计量器具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随即依法没收了两名经营者的不合格计量器具,并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

直击

买海鲜不够秤并非偶然

相信类似张先生的遭遇不少人都经历过。最近,记者也接到不少市民关于买海鲜时怀疑商家缺斤少两的投诉。他们纷纷表示,海鲜不比市场里的其他商品,其单价都比较贵,一旦不够秤,损失可不小。甚至有市民称,市场里卖海鲜的十有八九都是不够秤的。

为了求证这一说法,记者进行了走访。

3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先生曾经被坑过的七星海鲜市场,在一个名为“兄弟海鲜”的海鲜摊上,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表示想要购买一些海虾,随后询价得知,这家海鲜摊的海虾为每斤65元(即每千克130元)。记者对摊主表示自己只需要购买半斤左右,摊主随即用捞网从水缸里捞出数十只海虾,沥去水分,装进电子秤上的一个塑料袋中,在电子秤上输入价格。

这时,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为0.32千克,金额为41.6元。摊主表示,只收记者40元。记者在支付了40元现金后,摊主往装有海虾的塑料袋里灌了些水。记者转身离开摊点,将装有海虾的塑料袋中的水倒出之后放到市场上的公平秤上复秤,这时,公平秤上显示的重量为0.29千克。随后记者找回摊主表示重量有异议,并将装有海鲜的塑料袋放到摊上的秤上再次复秤,这时显示的数值竟变成了0.345千克,金额也变成了44.85元。

记者随即提出质疑,这少了的0.055千克(即1.1两)的重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摊主对记者回应说,称东西总是存在误差的,“1两范围内都是正常的,国家都是允许的。”摊主还表示,收钱时已经给记者抹零,算起来记者也没吃什么亏。

由于协商未果,记者只好离开。半小时后,当记者将这袋海鲜拿到附近另外一个市场的公平秤上复秤时,重量又变成了0.26千克,比摊上最初的0.32千克足足少了0.06千克,也就是1.2两。

当天,记者还在屏风市场的两个海鲜摊上分别购买了两次海鲜,并将买到的海鲜拿到市场的公平秤上复秤。其中,记者以50元一斤的价格,在一家海鲜摊上购买了数十只海虾,摊上电子秤显示的重量为0.3千克,而公平秤上显示的重量却为0.275千克。

记者随即找到摊主提出异议,摊主表示自己之前可能打错了价格,也可能是称重的时候水分没沥干。随后,该摊主很爽快地接过记者买的海鲜,并把重量补足。

延伸

消费者应当用好公平秤

6日下午,记者将遇到的情况向屏风工商所进行了反映。然而在次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对这两个海鲜摊的秤具进行检查时并未发现有明显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时发现,两个海鲜摊的秤具上都有积水。工作人员推断,秤具上称得的数值低于公平秤上称得的数值可能与这有关。随后,工作人员对两名摊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他们要讲究诚信,守法经营。

法律上对于经营者缺斤少两、使用“作弊秤”等行为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呢?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可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在《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其中,该办法对于除活鱼外的海(水)产品的负偏差有着如下具体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负偏差为5克;称重范围小于等于10千克,大于2.5千克的,负偏差为10克;称重范围小于等于15千克,大于10千克的,负偏差为15克。超出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地方质监或工商部门可依照计量法、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相关负责人莫志文告诉记者,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桂林市固定与流动市场的计量器具行政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政处罚由工商牵头开展,质监局在计量检定工作上予以配合。屏风工商所副所长万太成则表示,对于商家缺斤少两的行为,两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商家见到执法人员后倘若将有问题的秤具复原,执法人员便很难抓到证据。

消费者在购买海鲜时,怎样才能避免在重量上被商家钻空子呢?莫志文表示,消费者可检查商家所用秤具的合格证是否完好,并要求商家在把海鲜放到秤上之前输好单价,随后将质监部门发放的公平砝码或是自己的手机(前提是了解手机重量)放到秤上试验其称重是否准确。莫志文还表示,消费者对于海鲜重量有疑问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剖杀之前,将购买的海鲜拿到市场上的公平秤上复秤,重量有出入的话可以找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话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莫志文提醒说,在称重时消费者还应注意秤具以及称装包装里是否有水等,这些都会影响商品的实际称重。

对于市场上存在的缺斤少两行为,万太成表示,除了商家们自觉守法经营、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外,市场的开办者、管理方更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市场可以跟经营者签订协议,并要求其交纳一定的押金,经营者一旦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市场可对经营者进行罚款、驱逐出市场等。”万太成说。

记者莫俊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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