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通讯报道先进县(区)及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通讯员:
桂林日报社2017年度宣传报道先进县(区)及个人评选活动,近日即将开始。请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见报统计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按时申报。
一、通讯报道先进县(区)条件: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闻报道工作,将其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重视新闻报道队伍建设,县(区)有通讯报道中心组,重视新闻业务培训,无报道失实现象,无见报空白乡镇。
3.重视发行工作,完成2018年度《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征订任务。
4.2017年度桂林日报社通讯报道先进县(区)评选设优秀奖、先进奖。如没有完成2018年度党报征订任务,或本县(区)出现新闻报道失实并在报上刊登重要更正的,将降低评选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条件:
十佳通讯员条件:积极协助报社搞好通联、培训和发行工作,成绩显著;无报道失实、抄袭现象,见报65篇以上,其中重点稿占较大分量者可参选。
优秀通讯员条件:无报道失实、抄袭现象,专职新闻干事见报55篇、非专职通讯员见报30篇,要求有一定数量的重点稿。
先进通讯员条件:无报道失实、抄袭现象,专职新闻干事见报35篇、非专职通讯员见报20篇,要求有一定数量的重点稿。
三、见报统计数和重点稿标准:
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凡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及《内部参考》上刊登的稿件都列入统计之内。稿件署名1人算一篇,合写稿署名无论几人每人都算0.5篇,图片同此。
重点稿指刊登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一版头条、报眼、二条、倒头条和二版头条的稿件,配发言论的稿件,刊登在一版、二版的通讯,其它版的言论和千字以上的理论文章、系列报道,内参稿件等。折算标准:一版头条每条算4篇,其余重点稿一条算2篇,内参每期算8篇。合写的重点稿署名无论几人每人都折半算。
四、评选办法与注意事项: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通讯员,填写完申报表后,由所在县(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核盖章。
2.申报通讯报道先进县(区)除填写申报表外,还需做好见报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反映通讯报道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的经验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3.个人和集体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2月15日前送或寄桂林日报社总编办,邮编:541001,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1号桂林日报社总编办,信封上标注“通讯员评优”字样。咨询电话:2823355、2832295。
为便于核实统计,请单位和个人务必按报社提供的表格项目填写,必须填写清楚见报日期、日报还是晚报、第几版、作品标题、字数、折算篇数、合计篇目等。
申报表可到报社二楼总编办领取,也可从以下邮箱下载:glrbszbb@sina.com,密码:66666666(8个6)。
桂林日报社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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