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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74家米粉店和米粉企业获“桂林米粉”商标使用授权

桂林日报 2017-09-04 12: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娟)9月2日下午,在2017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桂林米粉行业协会与桂林部分米粉店和米粉生产企业签订了使用许可合同,67家米粉店和7家米粉生产企业成为“桂林米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第一批使用单位。

到桂林的人,几乎都要去吃碗桂林米粉。渐渐地桂林米粉犹如桂林旅游一样为国内外客人所熟知,已成为桂林文化的符号之一。在我国稍微有名气的地方,几乎都能看到桂林米粉的影子。

桂林米粉走向全国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质量参差不齐、品牌鱼龙混杂,尤其是外地人打桂林米粉牌子的现象突出。为此,桂林市米粉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了“桂林米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1年,桂林米粉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意味着凡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地方使用“桂林米粉”这块金字招牌,必须得到桂林米粉行业协会授权。

如今,为加强桂林米粉品牌的保护,规范行业发展,经审核,授予日头火米粉店、又益轩餐饮店等67家桂林米粉店及桂林三养胶麦生态食疗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米粉生产企业为“桂林米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第一批使用单位。活动中,米粉店和企业代表分别与桂林米粉行业协会签订了使用许可合同。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王培章、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副市长樊新鸿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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