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公布今年第三季度投诉受理情况 家电服装和房屋中介投诉位列前三

南宁晚报 2018-09-29 06: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梁静)昨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今年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今年第三季度,广西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82件,其中投诉占前五位的商品为:家用电子电器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食品类等。

■新闻延伸

老人消费权益容易受损,广西消委会通过3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

微信购物要有商家信息 称重商品看清“斤”“两”

■本报记者梁静

近年来,老年人群消费需求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老年人群也正逐步成为消费维权中的弱势群体,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昨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3起今年第三季度为老年人维权的典型案例,并进行消费提醒。

案件1 轻信网络减肥产品 要求退款却被拉黑

7月28日,李阿姨在一网站上看到关于减肥的咨询,遂通过微信,与 “三修堂”专业廋身指导王女士取得联系。王女士声称,将“八贵脂清丹”舒腹通贴贴在肚脐上,24天后即可达到廋身减肥效果,并承诺“不瘦身全额退款”。

此后,李阿姨通过微信方式,向王女士支付1580元购买产品。然而,在使用24天后,李阿姨未见任何效果。她觉得被骗了,提出按照承诺退款,却被对方拉黑。无奈之下,李阿姨向广西消委会求助维权。

据调查,广西消委会发现,“八贵脂清丹”厂家未在产品包装盒上标注廋身减肥功效,因此,其与李阿姨之间不存在消费合同关系。

之后,李阿姨与吉林长春市的“三修堂” 专业廋身指导店存在消费关系,就此,广西消委会收集李阿姨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快递单据等,并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将相关证据交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协助处理。

8月31日,“三修堂”专业廋身指导店负责人电话与李阿姨达成和解,该店扣除200元产品成本外,余下1380元全部退回给李阿姨。

●消费提示:近年来,微商发展很快,由于微商大多数是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网购平台的小店,进入门槛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如遇到不良商家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微信账号逃避法律责任,事后难以维权。

通过微商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找有详细店铺地址信息的实体店,并且要有卖家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案件2 盲目投资吃大亏货币藏品价格虚高

6月28日,卢阿姨向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投诉反映:其去年10月9日,因轻信商家的极力推荐,购买了价值68600元的货币收藏品。回家后,卢阿姨查阅了货币收藏品相关信息资料,还询问了几个懂行的朋友,却得知,自己购买的货币收藏品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卢阿姨认为自己被骗了,向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求助维权。

商家认为,当事双方是经过商量后才达成交易,卢阿姨愿意以这个价格购买该货币收藏品,不存在价格欺诈。而卢阿姨认为,自己对货币收藏品市场价格不太了解,商家利用其不知情,以高价售卖,存在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通过柳州市消协北站分会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同意办理退货手续,在扣除8000元违约金后,退回给卢阿姨60600元。

●消费提示:对不熟悉的商品,特别是对市场行情价格不了解的商品,选择时一定要非常慎重。建议在大额消费前,多和亲朋好友商议后再进行消费,切勿盲目消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另外,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有虚假宣传及假冒伪劣的情形,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质监部门和消协投诉维权。

案件3 物品价格翻百倍旅游购物被“宰”

8月14日,邢阿姨随当地旅行社在龙脊梯田景区参观时,看见路边摊贩有鼻炎花卖,就前去咨询。她看到一男子将价格从16元砍到6元,遂动了心。然而,在将鼻炎花称重研磨后,被告知是6元一克,200克需付款1200元。

因导游催促集合,邢阿姨很不情愿地付了货款。上车后,邢阿姨通过手机上网查询得知,鼻炎花价格只需十几元钱一斤,而自己刚刚买的售价高达3000元一斤。邢阿姨认为被骗,当即拨打当地12315投诉。

接到诉后,桂林市龙胜县工商质监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查明情况属实。经调解,该摊贩老板最终将1200元退回给了邢阿姨。

●消费提示:外出旅游时,老年消费者在旅游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有营业执照、有经营场地、明码标价诚信的商家购买商品,问清楚所买商品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明确按斤或按克计价)等信息,以免旅游购物被“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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