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幸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人心
本报讯(记者龚亮勇通讯员余作才李琳)“谢谢陈院长,谢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谢谢国家的司法救助政策……”13日下午,年愈半百的文仁平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手中接过3万元救助金后激动地说道。原来在当天下午4点,来自龙胜各族自治县的4名国家司法救助受助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后,陈敏将司法救助金分别递到他们手中,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走出困境,开始新的生活。
当天,国家司法救助活动共向4名受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2万元。其中,3名为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亲属,1名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1998年7月15日,发生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终身残疾,也让三个家庭的生活陷入极度困难。2015年8月4日,文仁平等三户家庭成员以花坪管理局为被告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予赔偿,后因未预交案件受理费,被裁定按撤诉处理。2016年12月6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过诉讼时效被法院依法驳回。
三个家庭虽然败诉,但他们的困境引起了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龙胜两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在相关工作人员先后三次到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后,三方决定对三户家庭进行每户司法救助3万元。同时,由龙胜法院给予减免诉讼费近1.7万元。此外,花坪林区保护区也给予了3万元的帮扶款。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办公室主任刘新农介绍,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件、7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3万余元,体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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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胜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