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他人农药化肥倒卖 男子因诈骗第五度入狱

桂林晚报 2020-04-01 16: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晓东通讯员潘险峰覃福生)荔浦市一村民已因三次盗窃和一次诈骗4次被判刑,然而,他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冒充果农诈骗他人化肥农药,结果五度入狱。昨日,记者从荔浦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该村民蒙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蒙某现年44岁,是荔浦市新坪镇一村民,曾因3次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4月,蒙某因谎称自己种有砂糖桔诈骗他人化肥农药,第4次获刑,2019年4月25日刑满释放。

然而,蒙某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刑满释放3个多月后又重操旧业,再次诈骗。经查,2019年8月20日至29日期间,蒙某向被害人盘某谎称种有果树砂糖桔,先后3次以赊购的方式从盘某经营的农资经营部骗走一批化肥、农药,后将骗得的农资低价转卖。经鉴定,盘某被骗的化肥、农药价值共计人民币7864元。

同年9月7日中午,蒙某来到许某经营的农资店,谎称在杜莫镇寨村种有30亩砂糖桔,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诱骗许某将一批农药、化肥送到杜莫镇。然而,卸货后要付款时,蒙某又谎称第二天到农资店去结账,将该批农资骗到手。之后,蒙某将骗得的农资低价转卖。经鉴定,该批被骗的化肥、农药价值人民币9470元。

综上,蒙某共诈骗化肥、农药价值人民币17334元。去年10月29日,荔浦市公安局民警在蒙某家中将其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价值人民币6025元的被骗农药、化肥,已发还给被害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今年年初,荔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蒙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因蒙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对蒙某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责令蒙某退还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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