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挖井时意外身亡引发补偿纠纷 荔浦新坪镇调解委晓理动情成功调解

桂林晚报 2019-12-28 14: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晓东)雇主雇请工人帮忙挖水井,结果在挖井过程中一名雇工不幸身亡,从而引发一起意外死亡补偿纠纷。昨日,记者从荔浦市新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该委员会及时介入,成功调解了这起意外死亡补偿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荔浦市大塘镇的韦某与花篢镇的卢某从事打井十余年。今年12月12日,新坪镇广福村的黄某与韦某、卢某沟通达成一致,以挖掘每米深120元的工钱将挖掘水井承包给韦某、卢某做。

16日,韦某、卢某带着机器来到黄某屋后的平地上开始打水井。中午12时左右,韦某、卢某在黄某家吃午饭,这时外面的机器正常工作未停机。由于韦某不喝酒,他吃完饭后一个人先去打井。12时10分左右,卢某吃完饭出来,发现韦某已经被绞在打井机器上。随即,卢某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了诊断处理,认定韦某已经死亡。

惨剧发生后,韦某家属与黄某发生争执。韦某家属认为韦某是在帮黄某家打井出事的,黄某必须承担责任。而黄某则认为,自己出钱让韦某来打井,机器也是韦某的,意外是韦某操作不当造成的,与自己无关。纠纷发生后,新坪镇调委会立即派出调解员到达现场。调解员首先稳定了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全力做好韦某亲属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随后,调解员与韦某家属、黄某约定第二天到镇调委会进行调解。

新坪镇司法所所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郑主任介绍,调解当天,他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具体情况,并做好相关笔录。韦某家属提出4万元的补偿,但是黄某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最多只给1万元的补偿费,双方分歧较大。随后,他从法律上、情理上,分别与死者家属们进行探讨,同时向双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讲解意外死亡的处理原则、赔偿的标准以及此纠纷的特殊性。

“经过调解疏导,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在政府人员参与下,当天十点半就达成了调解协议。”郑主任介绍,协议约定黄某一次性补偿韦某家属丧葬费2.2万元、精神抚慰金1.4万元,总共3.6万元。韦某家属表示接受。随后,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黄某现场将补偿金予以了兑现。韦某家属对新坪镇调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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