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女子想把过世母亲的手机号过户到自己名下 无法证明“我妈是我妈”跑了四趟未办成

南宁晚报 2022-02-19 05:46 大字

近日,桂林市民唐先生称他岳母去世后,妻子想把岳母名下的手机号过户到名下,但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等证件去运营公司营业厅,都被告知“证明不了母女关系”,要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另开证明来证明“我妈是我妈”。唐先生夫妇前后跑了4趟营业厅,还是没把手机号过户手续给办下来。

户口本证明不了“我妈是我妈”?

唐先生与妻子住在桂林市临桂区虎山社区,妻子多年来一直使用某通信运营商的手机号,但此号码是用她母亲的身份证办的。妻子母亲于前年去世,而该号码又绑定了一些手机APP,妻子便想把号码过户到名下。

让唐先生郁闷的是,为了办过户手续,2月14日他和妻子前后跑了4趟营业厅,还跑了社区居委会,还是没能办下来。

唐先生说,第一次是妻子到营业厅办理的。她携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上有母亲的信息,但被营业厅业务员告知,还需要她母亲的死亡证明。第二次,唐先生的妻子又携带了母亲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来到营业厅。业务员告诉她,过户还是办不了,因为仅凭户口本还是证明不了母女关系,需要社区居委会开证明。

为此,唐先生专门跑到虎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居委会开不了这个证明,并认为有户口本就能证明。

第三次,唐先生又来到营业厅,告诉业务员社区居委会开不了这个母女关系证明。唐先生出具了妻子的户口本,户主是妻子的父亲,配偶是妻子的母亲,妻子身份信息那一页上面清楚写明与户主是父女关系。难道这还证明不了母女关系吗?

但业务员和营业厅负责人仍坚持要社区另开证明。无奈之下,唐先生让业务员拿出类似业务的关系证明材料以供参考,但营业厅没有找到。

业务员还提出让唐先生去派出所开证明。但唐先生表示,公安机关早已明确不能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之类的关系证明。

不久之后,唐先生第四次来到营业厅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仍然无果,业务员依然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投诉后收到“流程没错”的回复

唐先生告诉记者,2月14日,他曾拿着手上的材料到附近的另一家运营商营业厅咨询,对方明确表示,这些材料可以办理手机号过户手续。

当天下午,唐先生拨打运营商客服电话投诉。然而,自称是该运营商桂林分公司的人当晚来电,称营业厅的业务流程没有错。这一答复让唐先生相当无语。

2月15日上午,自称是该运营商临桂分公司的人打来电话向唐先生道歉,承认错误的同时,还说凭借唐先生妻子手上这些材料可以办理手机号过户手续。

唐先生表示,他已经办理其他运营商的号码,“先前那个手机号码也不过户了,因为妻子不打算用了。家人手上其他的号码将陆续更换成其他运营商的号码”。唐先生说,对于一连跑4趟没有办好手机号过户手续一事,他会继续维权。

运营商已上门道歉并获得谅解

2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该运营商桂林市临桂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在听完记者转述唐先生的投诉内容后,他们表示,那个营业厅是第三方外包的,业务员对于相关业务不太了解。其实,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只要有户口本便能证明上面家庭成员的关系,不需要其他证明。

为什么第一次回复唐先生时,称营业厅的业务流程没有问题?对此,他们解释道,唐先生投诉时,接线员可能没有听明白唐先生的投诉内容,或者是营业厅这边没有把情况说清楚等原因,导致第一次回复唐先生时称业务流程没有错。得知唐先生对这一回复不满意之后,他们安排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

2月16日傍晚,记者再次联系唐先生。唐先生表示,记者介入采访后,这家运营商相关负责人已登门道歉,他已向对方表示谅解。

据《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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