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法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高效执行解民忧促和谐

广西日报 2021-12-12 07:13 大字

本报记者王春楠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并运用“互联网+”的手段,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进程、畅通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等工作机制,提高执行队伍能力,多管齐下惩戒失信,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司法救助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强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纵深发展。

联动执行赋能“查人找物”

近日,黄某婵代表多名员工来到梧州市长洲区法院送上锦旗,感谢承办执行法官为他们追讨被欠工资。黄某婵和多名员工被公司拖欠工资共计10.2万元,今年3月,公司和他们签订了《和解支付协议书》后,却并未按照协议支付工资款项,黄某婵等19人便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仲裁。

4月底,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并依法作出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依然没有履行义务,黄某婵等人便向长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刻对该公司进行网络查控,并依法追加公司经营者田某等3人作为案件被执行人。经对追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田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不动产,遂依法启动对不动产的拍卖工作。10月底,田某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主动履行,19名劳动者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执行权运行涉及核心事务和辅助事务的运行,其中辅助事务常需消耗大量人力。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在严格区分执行权核心事务与辅助事务的基础上,将扫描、录入、司法拍卖等环节的辅助性事务适度外包给社会专业力量,为执行团队减轻了负担,将更多的专业执行人员释放到执行权核心事务的流转中。今年以来,该院辅助性事务节点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处理的案件约5000件,案件节点流转平均用时缩短了15%,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

司法救助补位“执行不能”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居民小怡收到岑溪市法院工作人员送来的1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连声道谢。

2019年9月,贤某无证驾驶车辆搭载小怡时,不慎发生事故导致小怡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贤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贤某仅赔付了小怡极少部分经济损失,小怡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贤某应支付赔偿款200多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贤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岑溪法院查明贤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其尚在服刑阶段。岑溪法院秉承“救急救难”的原则,积极引导小怡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协助小怡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全区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保障特殊群体的利益,尤其是对困境儿童做到应救尽救。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超3262万元,其中,自治区高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4万元。

创新实施“正向激励+信用修复”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法院对江苏南通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出执行通知书并督促履行后,有12家企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将执行款761.6万余元交至法院。今年11月10日,临桂法院举行涉执企业债务履行大会,邀请这12家企业参加,并在会上向企业发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以表彰企业积极作为。

临桂法院副院长秦树忠介绍,这是临桂法院探索正向激励机制的一次尝试,对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的涉执企业出具诚信证明书,建立正向信用激励长效机制,营造“失信可耻、诚信光荣”的社会氛围。秦树忠表示,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法院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难处,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据悉,根据自治区高院印发的《关于司法保障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十条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将持续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增强公正、善意、审慎、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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