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1日开始网上申报 在桂林市申请现场确认7月20日截止
本报讯(记者邱浩)6月11日起,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网上申报。日前,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提醒在桂林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可在6月11日至7月20日内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据了解,在桂林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具有桂林市户籍;持有桂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桂林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在桂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在桂林面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驻地在桂林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教师管理”了解认定条件,并于6月11日至7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E区全科无差别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申请人根据受理回执所提示的时间登录桂林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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