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警持续发力集中夜查酒驾醉驾行为
4月1日晚,交警在十字街路口进行酒驾检查。记者莫俊摄
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聂梦娴)“您好,我们是交警,请您配合我们进行酒驾检查,现在是疫情期间,我们对您进行酒精测试的机器使用的是一次性吹管,请您放心。”4月1日晚,桂林交警冒雨走上街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夜查统一行动。
当晚,驾驶员覃某驾驶车辆经过位于荔浦市滨江路的值勤点时,交警示意其停车并摇下车窗配合检查。就在这时,一股浓重的酒气从车内扑鼻而来。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测试,结果为128mg/100ml,有醉驾嫌疑。经过血液检测复核,确定驾驶员覃某为醉酒驾驶,根据有关规定,他将面临刑事责任。
据统计,当晚全市共出动警力251人次,设置执法卡点33个,检查各类车辆2358辆,查处各项违法共190起,查扣违法车辆57辆。其中,酒驾50起(含高速公路酒驾5起),毒驾1起。
“我们通过日常执勤发现,随着疫情逐步缓解,部分餐饮业复工营业,外出聚餐的市民逐渐增多,桂林市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抬头趋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容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酒驾醉驾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零容忍”严查严管的交通违法行为。从3月开始,桂林市交警部门便加强了这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一个月内,全市共查处酒驾(含醉驾)516起。
据介绍,上周交警连续开展了三次夜查统一行动。交警发现,在查获的酒驾、醉驾中,驾驶员大多都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
3月27日晚上,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在桂林北收费站开展全国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在快要驶入检查点时走走停停,似乎有意想躲开交警检查,于是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并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酒后驾驶。面对违法事实,该驾驶员沮丧地说:“哎,憋了好久,没忍住喝了点,可不可以不处罚?”对此,民警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3月28日晚上22时10分许,李某驾驶桂CXXX小型汽车行驶至临桂区世纪大道仕通路口时,驾驶速度忽然变得时快时慢。正在此处开展整治行动的临桂交警发现该车异常后,立即将其拦下,并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得知,李某在临桂大桥村吃晚饭期间喝了两杯红酒,抱着疫情期间交警不会查酒驾的侥幸心理,便开车赶回家睡觉。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临桂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保持自律,在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出行安全,文明驾驶。切勿因一时放松,漠视交通法规;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危害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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