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翘屁股”闯红灯 后车发现后举报 临桂一班车驾驶员被罚300元记6分

桂林晚报 2019-10-27 11:05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莫新建记者秦丽云)近日,在临桂区,一辆从宛田至桂林的班线客车在通过路口时故意将车尾箱门翘起闯红灯,以为这样可以躲避电子眼抓拍,谁知被跟在后方的车辆举报,最终班车的驾驶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0月26日,记者通过查看临桂交警提供的视频,了解了事情的经过。10月18日10时38分,在临桂区榕山路仙湖路口红绿灯处,从大圆盘往机场路方向红灯亮时,一辆绿色的车牌号为桂CH1xxx的从宛田至桂林班线车翘起车尾箱门,加速冲了过去。

“太危险了,一车的人在车上还敢闯红灯,这是在拿生命开玩笑。”临桂交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10月18日,视频中记录了班线客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后方车辆驾驶员发现后,立刻打电话到临桂交警大队举报。

据临桂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由于拍摄角度的原因,用于交通违法抓拍的摄像头只对正常情况下的车辆车牌进行违法取证,对朝上的车牌无法拍摄取证。知道这一漏洞的司机就经常在违法停车时,或是经过卡点时为躲避抓拍而将尾箱盖翘起,将牌照朝上,这样就可以避免被抓拍到。当日,临桂交警大队的民警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调出该车闯红灯的视频,并通知该车驾驶人阳某前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10月23日下午,经传唤,客车驾驶人阳某来到临桂交警大队接受询问。经询问,阳某竟然说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不知情。交警随后把监控视频播放给他看,在铁证面前,他才不得不低头。交警对其安全意识淡薄,肆意违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其进行深刻反思。最后,交警对阳某不关车尾箱门开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处罚后对其处以罚款3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目前,桂林市的监控摄像头已增至900多处,遍布城区的各个角落,请广大驾驶人务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要一心想着钻漏洞,躲处罚,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新闻推荐

桂林市召开创城实地考察现场会 坚持创城常态化 查遗补漏治顽疾

本报讯(记者刘倩)10月24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韦凤云率考察组,在临桂区召开创城实地考察现场会,现场“解剖麻雀”,发...

临桂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临桂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