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完工 工钱却被拖欠一年多 检察官为12名农民工讨回20万血汗钱

桂林晚报 2019-09-16 10: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晓东通讯员曹阳张娜)建设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然而,12名农民工的工钱却未结清。随后,12名农民工为这笔20万余元的工钱催讨了一年多无果,心力交瘁。今年8月份,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介入,支持农民工起诉。近日,经法院庭审调解,12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20万余元辛苦钱。拿到钱后,多名农民工在朋友圈发文给为农民工群体维权的检察官点赞。

据介绍,2016年,广西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酒店的建设工程。随后,该建筑公司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了陈某某,而陈某某又将工程转包给了刘某某。当年3月底,刘某某雇请了刘某、周某、秦某等12名农民工为该工程安装消防设施。

2017年底,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但12名农民工的劳务费还有20万余元未结清。2018年2月份,陈某某向12名农民工写了一张欠条,承诺于2018年5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然而,到期后陈某某依旧未支付分文劳务费。12名农民工多次向陈某某催讨,均无果。时间转眼到了今年8月份,在催讨工钱无望的情况下,无奈的12名农民工准备起诉到法院。

“8月份的时候,我们听说了这12名农民工一年多来未讨到分文工钱的事。”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曹阳说,检察机关决定介入这起农民工讨薪事件。随后,曹阳分别找到刘某某、部分农民工以及陈某某、广西某建筑公司了解事情经过。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12名农民工的20万余工钱得不到支付的问题症结在于陈某某与广西某建筑公司在劳务费的结算上扯不清。

“一方说已经结算了,一方说没有结算。”曹阳说,广西某建筑公司说与陈某某已经结清了劳务费,但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拿不出证据,那就要承担责任”。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向临桂区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刘某、周某、秦某等12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

9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民事诉讼案件,曹阳代表检察机关出庭。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并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广西某建筑公司表示同意近期结清农民工欠款。

“经庭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广西某建筑公司同意9月12日前结清欠款。”曹阳说,12日,12名农民工如数拿到20万余元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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