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不防盗 经营者被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先弄清“防盗门”的标准再购买

桂林日报 2019-08-09 09: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胡思进陈金萍)“购买时商家明明说是防盗门,为什么这么容易遭盗窃,这不是坑人吗?”近日,家住临桂区的唐先生来到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向执法人员讲述他的遭遇。

原来,今年6月底,唐先生为刚装修好的新房花980元购买了一扇金属制的大门。购买时,店主再三说,这是“防盗门”,很安全。让唐先生郁闷的是,这扇门装上没多久,他家就遭遇了盗窃。窃贼直接用硬质工具将大门破裂后进入室内。幸亏新房里没有贵重物品,唐先生没有遭受多大财产损失,故没有报警。但面对这次被盗,唐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仔细查看那扇门才发现,门壁使用的钢板很薄,这导致了盗贼很轻松就将其破裂。于是唐先生来到临桂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商家出售劣质防盗门,并要求予以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立即进行调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商家给唐先生开具的收据写明的是“钢质防护门”,而不是“防盗门”。市场监管人员检查该门时发现,门壁钢板很薄,用手掌稍用力按就凹陷了,根本起不到防盗作用。于是,执法人员认定其为劣质钢质门。经调解,店主赔偿唐先生1300元,同时店主被处以行政处罚2000元。

记者从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该部门接到多起消费者对“防盗门不防盗”的投诉,但由于厂商在给消费者的收据或发票上没有注明是“防盗门”,大多写的是“钢质门”“钢板门”“钢材门”等字样,给投诉的解决带来难度。

那么,“钢质门”“钢板门”“钢材门”到底是不是“防盗门”呢?市场监管人员解释说:防盗门全称为“防盗安全门”,它具有防盗和安全的性质,执行的是国家标准。而防护门或钢质门是行业的俗称,指用普通钢板做成的门,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其用料、安全性都比不上防盗门,其价格往往较低。

因此,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先弄清楚“防盗门”的相关常识和标准再购买。据介绍,国家早在10多年前就制定了防盗门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该国标按照防破坏时间长短、板材厚度等指标对防盗门产品进行了防盗安全等级划分,将防盗安全级别分为“甲”“乙”“丙”“丁”4级。防盗安全级别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次递减。而且,还规定“钢质进户门”必须注明具体名称,不得使用防盗门的概念。

消费者在购买防盗门时要谨慎,必须查看是否有国家批准生产防盗门的证书及等级标准、防盗门技术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购买防盗门时应查看是否有防盗门应有永久性固定标志,可以据此识别防盗门的真伪。同时,消费者购买防盗门时,—定要求商家在发票等凭据写明与购买一致防盗门的名称、型号、等级标准,不能以“安全门”“防撬门”“三防门”等模糊的字样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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