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 桂林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大年初一PM2.5浓度峰值同比下降68.8%
本报讯(记者邱浩)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受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影响,桂林总体空气质量相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其中,大年初一PM2.5浓度峰值同比下降68.8%。
来自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期间,桂林市空气质量较好,除初一为中度污染,初二为轻度污染,其余均为优良。
据分析,除夕至大年初一,桂林市风向为偏南风,地面风速小,湿度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略差。受部分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初一桂林市空气质量中度污染,PM2.5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7%(2018年初一桂林市空气质量重度污染,PM2.5浓度为195微克/立方米)。
今年禁限放措施在除夕夜间有明显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除夕夜间至初一清晨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PM2.5浓度峰值出现在初一凌晨1点,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8%(2018年初一PM2.5浓度峰值为504微克/立方米)。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假期桂林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得益于桂林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部门采取的相应措施。去年11月8日,桂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去年12月17日,市安监局制定了《桂林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今年1月2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这些条例、方案、通告均明确桂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区域为:泉南高速公路粟家互通至庙岭互通、包茂高速公路庙岭互通至池头互通、包茂高速公路池头互通至马面互通、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粟家互通至马面互通路段组成的环道以内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临桂区、雁山区、灵川县的城乡区域。
此外,春节期间,环境监察、公安、城管等工作人员执法巡逻没有停止,全天候的环卫工作在继续,洒水降尘工作不断,对建筑工地扬尘也进行了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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