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

桂林晚报 2019-02-02 12:06 大字

2月1日,桂林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机构改革在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改革后,市委、市政府机构共计50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市政府机构36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市长秦春成出席会议。

1对应自治区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委宣传部,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外事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外事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公室。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保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2与自治区党政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在这些机构中,与自治区党政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包括: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3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市人大旅游委员会职责划入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不再设置市人大旅游委员会。

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科技界和研究科技工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深化市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整合桂林电视台、桂林人民广播电台,组建桂林广播电视台,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桂林电视台、桂林人民广播电台。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对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原有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并入相关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并入相关党政机构或调整为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为行政机构的,在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的限额内设置。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4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把机构改革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力争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跑一次腿”就能办成“一件事情”。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部门的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5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核定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挂牌机构不得实体化。从严控制内设机构设置,规范领导职数职级管理,各部门、各县(市、区)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均要取消。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机构编制与干部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粟增林、潘永建、白松涛、张晓武、赵志军、吕洪安、王建毅、彭东光、赵仲华、董冶等市领导出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11县(市)、临桂区设分会场。记者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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