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难商定 司法调解促和解

桂林日报 2018-11-20 18:45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文胜通讯员秦国弘)临桂区南边山镇女子诸葛某娣,在工厂工作时受意外伤害,多次与厂方协商赔偿未果,后在南边山司法所的介入和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纠纷被成功化解。

家住临桂区南边山镇富汴村委的诸葛某娣,在镇上一家竹木制品厂工作,有相对稳定的收入,还能就近照顾一双儿女。然而,意外打破了这份安定。今年6月18日,诸葛某娣在调整厂区电风扇位置时,不慎将手指卡进转动扇叶,致左手拇指粉碎性骨折。厂方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诸葛某娣遵医嘱复查,得知左手拇指功能已不能完全恢复。

此后,诸葛某娣与厂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无奈,诸葛某娣于10月31日向南边山司法所递交申请,要求司法所介入调解。

在与当事双方分别进行沟通掌握基本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厂方与诸葛某娣都自行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部分法律规定,掌握自己理解的“法”和“理”,协商时坚持己见,导致分歧较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对症下药,先引导诸葛某娣申请法律援助,为其协调该村法律顾问韦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同时与厂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充分沟通,做好调前准备。然后准备一场调解会,组织当事双方坐下来协商。

11月16日,诸葛某娣及法律援助指派律师韦律师、厂方代表及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均赶到南边山司法所参加调解会。司法人员首先通报这起纠纷基本情况,着重用好调解“情”字诀,动员当事双方顾念工作情义、互让互谅,在此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

随后,司法人员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并分别安排会谈室,供双方当事人与己方律师充分沟通。待双方拿出各自初步意见后,再次组织双方碰头。双方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辩论,不断缩小双方意见差距,最终,确定了赔偿数额,成功了结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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