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民警、交警、科员……都成了“老赖”桂林昨举行首个打击公职人员“老赖”发布会

桂林晚报 2018-11-03 13: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刁杰)俗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是近年来法院执行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但近年,“老赖”的队伍里公职人员的出现呈上升趋势,有些本身是执法人员,却因种种原因登上信用黑名单,因拒不还款、拖欠债务而成为老赖。昨天,秀峰区人民法院召开桂林市首个打击公职人员老赖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公职人员老赖的案件案情。

公职人员上了“黑名单”

在发布会上,秀峰法院负责人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

老赖陈某为临桂公安局民警,2015年5月,陈某因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2万元,双方于2015年5月9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期为一个月,期满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合同到期后,陈某分文未还,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4月,秀峰法院对陈某进行拘传,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向他所在单位通报。至此,陈某才全数归还欠款。

老赖黄某是桂林市交警支队一名退休干警,黄某曾为朋友提供100万元担保,随后因朋友无法偿还债务,黄某与朋友一同成为被告。经法院调解后,仍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债权人马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法院财产调查,只发现担保人黄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秀峰法院遂对其工资发放账户进行冻结,并拍卖其名下房产一套,顺利执结此案。

老赖贺某则是桂林市技术监督局一名科员,2013年7月,贺某因为购房,向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合同后,银行依约向贺某发放贷款160万元。但贺某从2015年5月开始,因为在外投资资金链断裂,无钱继续依约还款,被银行于2016年8月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贺某的借款合同、归还剩余贷款本息。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贺某应在2016年10月31日前归还贷款。但贺某依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偿还贷款,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秀峰法院对贺某进行拘传,得知其工资发放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又立即对贺某房屋启动拍卖程序,拍卖所得102万元,但仍然不够偿还全部贷款,法院依法对贺某采取拘留措施,最终贺某想办法将剩余的5万元凑齐还清。

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坏

记者从秀峰法院了解到,2016年至2018年8月,秀峰法院所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共计14件14人,与过往相比呈现上升趋势。

据了解,涉公职人员老赖案件存在几个明显特点,一是男性居多,且年龄偏大。14件执行案件中,年纪40周岁以上5人,50周岁以上9人。二是多为担保连带责任,其中为他人提供担保的5人,夫妻承担连带责任2人。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其中执行标的100万以上2件,10万以上5件。四是涉案人员职务不高,14位“公职人员”中担任领导干部的仅2名。还有就是社会影响较大,都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因其身份和职业特殊,其拒执行为比一般的普通执行案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要大。

秀峰法院相关负责人及案件承办法官说,造成公职人员沦为老赖的原因也比较明显,一是有从商经历和投资行为,经营不善形成债务;二是自己未经商,但为亲朋好友提供担保,成为事实和法律上的被执行人。三是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有的意气用事,认为凭借自己职权和“人脉”优势可以逃避执行。四是失信成本低,觉得自己反正年纪大,晋升无望,对生活工作无大影响。

为此,秀峰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在打击“公职老赖”问题上,首先应加强公职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与完善管理公职人员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查处经商、投资入股、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其次是加大失信成本和打击力度,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及时向其单位或者纪检监查部门通报案情,建议其单位在评先晋职晋级中予以考虑。还有就是加大对“公职老赖”案件的执行力度,敦促其主动履行。同时充分运用公职人员收入稳定的特点,树立其还款信心,做好还款计划,实现执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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