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驾车追赶疑似偷狗贼时,后者的摩托车失控撞在树上致一死一伤 追“贼”男子被死者家属起诉索赔

南国今报 2018-03-29 16:14 大字

◎后续报道

今报记者唐晓燕

2016年11月22日,桂林市临桂区养殖户王庆驾车追疑似偷狗贼时,后者的摩托车失控撞在树上,致一死一伤。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王庆被警方刑拘。后来检察院不予批捕,王庆被取保候审,后释放。经鉴定,发现两车无碰撞痕迹,王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报2016年12月3日10版、2017年2月18日8版曾作报道)。死者家属不服,以王庆和另一名偷狗嫌疑人徐某的行为导致嫌疑人张某失去生命,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34.8万余元。今年3月26日,临桂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死者家属起诉索赔34.8万余元

2016年11月22日,王庆外出办事时发现两男子有偷狗嫌疑,他驾车追赶过程中,张某所骑的摩托车撞在树上,导致张某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的徐某受伤逃离现场。现场发现3条死狗和2把刀。临桂警方赶到现场调查后,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庆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随后,村民认为他是见义勇为,请求让王庆回家。

2016年11月29日,临桂警方以王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临桂区检察院报捕。同年12月6日,临桂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同年12月15日,王庆来到临桂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领到了关于车辆痕迹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结果显示王庆的小车和嫌疑人张某的摩托车没有发生碰撞。

对此,张某的家属不服,认为王庆虽然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仍需承担民事责任。随后将王庆、徐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4.8万余元。

“用脚踢车”导致摩托车失控撞上路树?

原告认为,当时王庆开车以70公里的时速,在321国道五通镇路段追赶张某所骑的摩托车。王庆为了将摩托车逼停,在行驶过程中超速,逼张某加速行驶。摩托车后排座位的徐某,为了摆脱王庆的追赶,用脚去踢王庆的小车,导致摩托车失控撞上路树,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临桂警方对王庆立案侦查,但最后王庆被释放,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死者家属认为,王庆超速违法驾车追赶张某的摩托车,及徐某不顾安全脚踢王庆的小车,是导致张某死亡的原因,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34.8万余元。

3月26日,临桂区法院五通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时,徐某的委托代理人称,徐某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并没有说用脚去踢王庆的车,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时,王庆称,当时他是想让两名偷狗嫌疑人停车,并将两人扭送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追的过程中,他和妻子都看到摩托车后排的徐某拿着一把弩,对着他们叫喊“多管闲事,不要命了”,还用脚踢了他车头的右前灯。另外,车辆痕迹的鉴定结果显示,小车和摩托车没有发生碰撞。

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中,法官还就当天张某和徐某去干什么进行了调查问询。徐某的委托代理人称,徐某当天是跟张某出去玩耍,并不是偷狗。而原告代理人称,张某已经死亡,无法得知张某当天是去干什么。但王庆指认,曾看到张某和徐某在路边停车,将偷来的狗装入编织袋并捆在摩托车后排。另外,警方在现场发现了3条死狗,对现场狗尸体的检验结果,证明死狗没有检出氰化物。而且徐某在事发后,也因涉嫌盗窃被临桂警方取保候审,后变更为监视居住。

原告委托代理人称,事发后,临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调查后,临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没有按交通事故处理。王庆超速追赶,欲逼停张某所骑的摩托车,以及徐某用脚踢王庆的小车,与张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被告应该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王庆则表示,徐某是主动来踢他的车,所导致的后果与他无关。徐某的委托代理人则称,徐某不承认踢了王庆的小车。三方各持己见,法院将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旅客机上突然吐血山航紧急备降空地接力救助生命

3月12日凌晨,烟台经郑州飞往海口的山航SC4891航班上,一位男性旅客突发疾病,口吐鲜血,山航机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护措施。飞机紧急备降桂林机场,发病旅客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治,旅客脱...

临桂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临桂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