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具备条件的学校将正式恢复午托复兴小学率先为学生提供校内午托服务
本报讯(记者支荣)本报12月15日二、三版报道的《不搞“一刀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恢复午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于市民关心的何时正式恢复午托服务的问题,市教育局昨日给出答复: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具备条件的学校将正式恢复校内午托服务,条件成熟的县区可以全面铺开。
12月4日,桂林市正式出台《桂林市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中小学开展校内午托服务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为桂林市中小学恢复校内午餐、午休提供了依据。市教育局于12月14日召开全市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布置会,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先行先试,选择1-2所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试点。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出台后,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具备条件的学校将正式恢复校内午托服务,条件成熟的县区可以全面铺开。市教育局将以复兴小学作为市直属学校试点单位,计划于2018年元月恢复校内午托服务。记者了解到,位于临桂区的市直属学校复兴小学,是今年9月启用的新建学校。作为首个恢复校内午托服务的试点学校,该校已经在全力筹备开展校内午托服务的前期工作,预计明年元旦后将为全校学生正式提供校内午餐、午托服务。
学校开展“校内午托服务”需满足哪些条件,要办理哪些手续?该负责人介绍说,学校开展“校内午托服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家长有校内午托方面的需求;二是有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闲置校舍和设施;三是有一支高素质的校内午托服务队伍。而申办手续是:申请———评估———办证。也就是说,学校先向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再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卫计、食药等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后方可开展午托服务。
《实施办法》中的午托服务指学校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正常上课日的中午时间在校内提供午餐、午间住宿等服务,时间必须是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的中午,不包括节假日、周末、假期等,方式有午餐、午间住宿等。市教育局还强调:午托期间,严禁组织集体教学、补课以及与小升初有关的活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校内午托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午餐、午休、自修、开展活动等。至于服务方式则包括了“午餐,在宿舍午休”、“午餐,在教室午休”、“午餐,在校内开展文体、自修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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