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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手机发票遗失商家拒绝“三包”服务消协:只要能证明产品购买日期就应予以维修

桂林日报 2017-08-08 1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胡思进周慧)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唯一凭证,也是该商品有质量问题投诉的凭证。如果遗失了发票,商品是否还能享受“三包”服务?这是一些消费者担心的问题。近日,临桂区消协调解处理了一起因手机发票遗失不能保修的投诉,给消费者吃了“定心丸”。

今年4月初,蒋先生花5000多元钱在临桂区一家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拿到商家的“三包”保修卡,主机保修期限为一年。手机在用了3个多月后多次出现无故关机的问题,蒋先生到手机专卖店特约维修部要求免费修理。维修部要求蒋先生出示购机发票、保修卡,但蒋先生表示发票已遗失,手头只有保修卡。维修人员却告知,根据公司规定,维修一定要凭发票和保修卡,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蒋先生无法提供发票原件,虽然手机在保修期内,但他们无法提供免费维修,如要修理先得交100元费用。对此,蒋先生认为保修卡已能说明他是该部手机的合法所有者,维修部不应拒修。双方协商未果,蒋先生于是向临桂区消协投诉。

临桂区消协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遗失了发票,“问题”手机是否还能享受“三包”服务。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蒋先生虽然遗失了发票,但购机三包保修卡还在,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手机三包规定》)规定:“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工作人员特别强调,条例原文是“发票和三包凭证”而不是“发票或三包凭证”,这说明如果遗失了发票,但保修凭证还在,仍应享受“三包”服务。同时,如果三包凭证遗失,购机发票也是维修凭证,只要能证明产品购买日期就应当予以维修。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维修部同意为蒋先生免费修复手机。

事后,维修部人员对类似事件还提出了疑问———如果消费者将发票和三包凭证都遗失了,还能享受“三包”服务吗?针对这一问题,消协工作人员强调,即便消费者将发票和三包凭证都遗失了,而且没有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也并不就意味着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因为《手机三包规定》规定:“消费者丢失发票或‘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针对这起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虽然《手机三包规定》明确了在遗失发票和三包凭证的情况下消费者仍可接受“三包”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销售者、生产者在提供“三包”服务时,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发票和保修卡,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也无可厚非,特别是在涉及退、换问题时,因为没有了发票,商家很难确定谁是销售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不仅应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而且在取得购货及维修服务凭证后,消费者最好妥善保存,谨防丢失,这样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才能更便捷、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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