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案三查”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广西日报 2019-11-11 06:5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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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桂林讯(记者/李贤通讯员/廖斌)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平乐县监委对灵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荔浦市监委对原荔浦县公安局副局长覃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桂林市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两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公安、检察、法院逐案签订承诺书831份,向政法机关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86条,接收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40条。重点查处1名县政协主席、1名市中级法院副院长、1名市刑侦大队队长、5名县区公安局班子成员、9名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并对打击背后“保护伞”等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

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确保一网打尽。如通过对古咏案进行筛查,掌握象山公安分局桂青派出所原所长李文忠充当辖区赌场“保护伞”问题,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进一步扩线深挖出20多名公安干警的腐败问题。

坚持“一案三查”,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如在查处资源县公安局一派出所所长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中,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存在腐败问题的前后三任副县长、公安局长进行问责。同时,做好以案促改,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以案明纪主题教育活动,仅永福、资源、灵川县就有近百名公安干警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300多万元。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入推进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打伞破网”,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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